由于被告的年幼兒子也上庭供證,爲了保護他,媒體不可報道任何能透露他身份的資料,包括女傭和被告的名字。
另外,女傭的手寫日記簿曾記錄:“女老板掐我的頸項”“她對我拳打腳踢,還用手機打我”“今天,女老板說她會殺了我……”
律師代爲求情時指出,被告的丈夫後來過世,而被告當時有重郁的情況,因此部分影響她犯案,她事後也已賠償5580元給女傭,作爲薪水和受傷的補償。
被告辯稱,女傭虐待她當時六歲的兒子,也指女傭爲了撇清責任盡快回國而誣賴她。不過,法官不相信被告的說詞,並指若真是如此,被告沒有理由繼續聘用女傭。
法官也說,從女傭的報警錄音可聽出她當時感到害怕,在旁的被告當時聲音也充滿怒氣,而且女傭背部有手掌印記,符合遭暴打的迹象。
兩名女子分別因虐待緬甸籍女傭而被控上庭,一人認罪後,被判坐牢八個月又六周;另一人則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
根據案情,31歲受害女傭自2019年11月起受雇于被告的丈夫。女傭當時與懷有身孕的被告,以及被告的母親住在後港組屋的二樓單位,而男雇主則與自己的家人住在同座組屋的四樓單位。
被告擔心女傭會報警舉報她,對女傭軟硬兼施稱可以商討一個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並警告女傭如果把事情鬧大,她將無法回國見兩個孩子,也拿不到薪水。
對女傭動粗以致她嘴唇流血且一整個月無法工作的中國籍被告,暴行被電眼拍下,在認罪後被判坐牢八個月又六周。另一起虐傭案被告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
掐頸暴打恫言殺女傭 另一被告幼子上庭供證
根據控方提呈的結案陳詞,被告于2017年8月至9月對女傭動粗,包括掌掴、掐頸子和暴打女傭,甚至把女傭的頭推向爐竈,恫言:“我今天會殺了你”。
被告後來要求丈夫向中介說謊,謊稱是女傭自己撞到門才會嘴唇流血,並指示丈夫讓大姑和小姑幫忙刪除電眼畫面。不過,女傭最終報警,被告的丈夫也把電眼畫面交給警方。
另一起虐傭案的被告(42歲)則被指在兩個月內多次虐待緬甸籍女傭(24歲),面對六項蓄意傷人和一項動粗的罪名。被告不認罪,經審訊後,昨天被判罪成。
被告的母親海玉蘭(57歲)也因協助把女傭拖出單位而被控動粗,她去年底認罪後被判罰款3000元。
由于女傭不太聽得懂華語,有時聽不懂被告的指示,被告爲此對女傭感到不滿,多次責罵女傭和對女傭動粗。女傭工作一個月後,被告生下兒子。
第一起虐傭案的中國籍被告白依虹(34歲,前補習老師)面對蓄意傷人、動粗和妨礙司法等七項控狀,她昨天認罪後被判刑。
法官爲此認爲,女傭的日記簿內容與警方證據吻合,認爲女傭的供詞較爲可信,判被告罪成,案展8月下判。(人名譯音)
威脅女傭若把事情鬧大將無法回國見孩子
2020年11月6日,女傭因肚痛去看醫生,被告擔心女傭會把病菌帶回家傳染給新生寶寶,讓女傭暫住在婆家一天。豈料隔天女傭拒絕回到被告的單位,氣得被告當著婆家的面對女傭拳打腳踢,導致女傭嘴唇流血沾染上衣,而被告的暴行全被客廳的電眼拍下。
女傭的嘴唇因此留下疤痕,一聽到吵鬧聲就會想起事發經過,有一個月時間無法工作,還得支付兩個月的薪水給中介幫忙換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