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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他了解,雖然是四人返回新加坡,但因有一人是馬國人,對方被允許回到新山住家,並在16日到關卡做筆錄。他指與兒子一起被扣留的另兩人是外國人,也是本地永久居民,三人被扣留七天後,每人被罰3000令吉(約930新元),于本月17日才得以出關回家。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5月27日的《新明日報》。
“剩余四人于5月11日約下午4時,抵達新山關卡,准備出境回來新加坡時,被櫃台官員攔下,指四人無入境記錄,護照無蓋章。”
“我馬上致電新加坡駐新山總領事館求救,並終在13日,見到兒子一面,當看到兒子被扣上手铐時,我很難過。”
獅城男稱與四名友人共車到馬來西亞遊玩,經新山關卡被當地官員檢查護照後順利出關,豈料回國時獅城男才發現護照無蓋章,被扣留七天與罰款。
涉非法逗留被罰款
這位家長指出,當下兒子與友人們被告知將被扣留在關卡時,已嚇壞了,不知如何是好,兒子通過電話通知他求助。
三人在馬國移民法令的非法逗留條文下被罰款。被扣留男子出示罰單顯示,他與另兩名友人是在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條文(非法逗留)下,每人被罰款3000令吉,罪名是無有效的通行證/許可證入境。男子也說,他的馬國籍友人則沒被罰款。他與友人對于此經曆感到不滿,就連看管他們的執法官員都稱,他們因“小事”而被關在扣留室,感到費解。
獅城男與父母不願姓名見報,他的父親向《新明日報》繪述,兒子與四名男性友人結伴,他們年齡介于25歲至27歲,于5月7日上午約11時,開車從兀蘭關卡進新山,駛入通關櫃台時,經移民官員檢查護照後出關,到吉隆坡與新山遊玩五天。獅城男的父親指出,其中一名獅城友人在吉隆坡搭乘飛機回新加坡,並未遇到任何通關問題。
“當初我們被扣留前,已經向官員解釋過,當我們入境新山關卡,從關卡人員接過護照時,沒有查看護照是否有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