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修會若知道有涉及未成年或弱勢受害者的罪案,必須立刻通知總主教。
“修會爲發生的事故感到徹底失望、羞愧和抱歉,同時繼續致力于扶持受害者。”
他被停職及禁足校園,並到美國進行六個月的治療,費用由修會支付。被告後來待在國外工作,2020年回國更新工作相關准證時,因冠病疫情無法再出境。
根據聲明,爲了讓事件更透明,天主教新加坡教區申請撤銷部分媒體禁制令,包括被告的身份、涉案修會名字,及被告事後接受的治療和職務,但總檢察署沒同意申請。
總檢察署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媒體禁制令基于保護受害者的身份,“絕對不是爲了保護被告的利益,或涉案的修會”。
天主教新加坡教區前天(5日)通過官方網站,對這起引人關注的案件發表最新聲明時,透露以上進展。
被告所屬的修會前天通過天主教新加坡教區官方網站首度發聲,表示當初是因爲尊重受害者的意願和隱私才沒有報警,並爲事件道歉。
聲明揭露,被告事後深感懊悔,並表示願意面對所有後果。
來自天主教修會的一名60來歲男被告,上個月承認在2005年至2007年間,在任職的學校內與兩名未滿16歲男學生發生性行爲,被判坐牢五年。
學校董事會在這期間得知他的罪行,修會在東窗事發後通知總主教吳誠才,並在後者的指示下報警處理。
涉案修會指事件在2009年揭被發時,僅有修會的兩名領袖知悉此事,並負責內部調查。他們向兩名受害者了解情況,並提供輔導。
領袖也數次告知受害者他們可以報警,報警時也會有人全程陪伴,但受害者拒絕,還堅持不讓此事曝光,領袖因此沒有報警。
天主教教會知名人士與少年發生性行爲案,教會申請公開被告的身份和他所屬的修會,但總檢察署以保護受害者爲由拒絕。
但涉案的修會卻在事隔11年後,才在2020年10月禀報此事。
總檢察署指出,這次的媒體禁制令包括被告的身份,因爲根據此案的情況,被告的身份一旦曝光,也可能導致受害者被認出。
當局這次不同意撤銷媒體禁制令,也是爲了保護受害者。“我們慎重考慮關于撤銷媒體禁制令的每項申請,因爲受害者的利益至關重要。”
修會表示,被告事後參與的工作並沒有與未成年接觸,此案也沒有牽扯到更多受害者。
受害者拒讓事件曝光 修會尊重意願沒報警
然而根據法律,無論受害者是否願意,任何人得知這類罪行時都有法律義務報警。64歲的宗教領袖上個月因知情不報,接獲警方的書面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