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當時行駛在兀蘭路往武吉知馬路上段的支路,打算轉入克蘭芝快速公路往武吉知馬快速公路方向的路段,但他沒有看清路況,也沒讓路給一輛行駛在旁的電單車,結果與電單車相撞,導致75歲男騎士和69歲後座女乘客受傷。
新捷運濱海市區線前首席執行官開車回家途中,沒留意路況,也未讓路給電單車,結果撞傷騎士和後座乘客,昨天被判罰款40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律師也說,路邊的樹蔭會産生影子,可能影響視線。不過,法官駁斥說,如果有影子幹擾,被告當時理應放緩車速,但他卻沒有這麽做。
被告後來主動作出賠償,支付兩名傷者分別3000元和1萬2000元。
他于2013年擢升爲鐵路運營高級副總裁,之後曾任濱海市區線首席執行官,目前任職鐵路運營和支援部門總監。(人名譯音)
兩名傷者是夫妻,他們事後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丈夫當時身體擦傷,而妻子則肩膀骨折,須動手術,前後入院七天,並拿了61天病假。
根據新捷運網站,魏明冠從1985年加入公司,負責規劃巴士服務和項目管理,他曾參與投標和啓動有關盛港和榜鵝輕快鐵,以及東北線的項目。
被告魏明冠(63歲)面對兩項抵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2月5日中午12時許,從公司開車回家。
律師代爲求情時指,被告事發時沒有超速,事後也立即下車提供援助,並等待救護車抵達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