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毆打德士司機而坐牢的33歲男子,出獄後再接連三度,因拒絕支付車費而對德士司機動粗,被判入獄五周。
根據Today報道,被告Tan Wee Ming曾在2017年因爲拒付車費而暴力對待一名司機,被判入獄五周。
他還曾犯下持有淫穢影片的罪行,並且在少年時期,因爲非禮罪被勒令接受改造。
嫌車費太貴拒付費還推人
然而,這名男子在出獄後並沒有悔改,還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多次對德士司機動粗。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站CNA報道,2018年8月26日,被告與朋友在美芝路金皇商業大廈(Sultan Plaza),坐上第一名受害人——63歲司機Chua Hock Kwee的德士。
車子先將他的朋友送到道德路(Toh Tuck Rd),男子與友人交談一陣後才重新上車。男子在途中睡著,到達抵達目即宏茂橋3道後,司機將他叫醒並要求根據跳表支付42元車費。
不過,男子表示“車費太貴且不正確”後,便徑自下車離開。當司機向前和他對質時,他將司機推開,導致司機差點摔倒在地。
司機隨後報警,並因爲肩膀疼痛和休了三天病假。警方在案發當天找到男子,並對他進行調查。
稱目的地錯誤拒付車費
一年後的3月23日,另一名司機在淩晨3點接了已經喝醉的男子。在到達目的地後,男子拒付全額14元20分的車費,並聲稱自已告知司機將他帶到宏茂橋3道第130座組屋,而不是第133座。
司機拒絕接受男子部分付款的建議,並擋在男子面前阻止他離開;男子隨後推了司機一把。
稱沒錢需回家拿錢
類似事件在2020年1月10日再次發生;Today 報道,這次男子聲稱自己沒有足夠的錢支付車費,需要回家拿現金。司機要求他先把隨聲物品留下,但男子拒絕了並直接下車離開。
司機見狀便立刻下車,試圖用手機拍下男子的臉,卻被他搶走手機,搶奪之間司機失去平衡摔倒在地,膝蓋被劃出一道傷口。男子趁機離開,司機試圖跟上,但最終放棄。
檢察官表示,這類案件一般不會要求對被告判監,然而被告卻多次對德士司機施暴,顯示他不知悔改,已成爲一名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