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8日,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官網再次更新赴華航班行前檢測要求,取消行前ART檢測,以及行前檢測的機構、健康碼複核時間表等等,都有了新的變化,具體來看:
一.原本,自新加坡赴華的旅客(含臨時出國人員)除了在行前進行2次檢測。航班起飛前還需要再進行1次快速抗原檢測(ART),憑藍色健康碼和ART陰性檢測結果辦理值機手續。
即日起行前ART檢測被取消,但保留24小時和48小時的兩次交叉檢測。“交叉”原則不變。
二.給出了具體的複核健康碼時間表,即日起大使館將根據航班起飛時間和上傳時間爲序對健康碼申請進行審核。
通常,工作人員將在當日22:00前完成當日20:00以前上傳的健康碼申請的審核;當日20:00以後上傳的申請將在次日上午完成審核,對于22:00至次日上午8:30之間起飛的航班,使館另將安排專人在航班起飛前3小時對上傳時間較晚的健康碼申請進行審核,具體來說:
三.原本規定:行前第2天和行前第1天核酸檢測必須遵循“交叉檢測”原則,即采樣和檢測均需選擇不同機構,在同一家診所采樣分送不同檢測機構檢測或在同一家檢測機構進行兩次檢測均無效。
並且其中一家須爲萊佛士醫療集團或Parkway(百彙)醫療集團合作診所。
現在規定:交叉檢測依然保留,但是沒有強制選擇其中一家,旅客可以選擇新加坡衛生部指定的、能夠提供符合要求檢測證明的檢測機構。
參考清單如下: https://www.moh.gov.sg/licensing-and-regulation/regulations-guidelines-and-circulars/details/list-of-covid-19-swab-providers
四.關于新冠肺炎康複人員赴華流程進一步簡化(一)新冠肺炎感染史是指曾確診新冠肺炎的人員(含康複後接種疫苗的人員),核酸PCR檢測出現陽性的人員,ART檢測出現陽性的人員。上述人員均按新冠肺炎康複人員辦理赴華流程。
(二)痊愈滿14天曾確診人員按普通旅客進行檢測,痊愈後不滿14天應補足。滿足下列之一條件可視爲痊愈:
1.確診人員自檢測陽性之日起滿14天(需有醫院、診所的陽性檢測證明)。2.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痊愈證明人員。3.確診後向我館報備滿14天人員(以登陸報備系統日期起算,並非申報的確診日期)。請確診新冠肺炎的擬赴華人員盡早通過https://wj.qq.com/s2/5896473/3a7f/向使館報備。4.提供3天之內2次核酸檢測證明(需間隔24小時以上)。
不再需要通過檢測之後,經過使館確認,還要進入爲期6周的觀察期(含14天隔離健康監測)
而在這之前的政策是,這些人員通過檢測之後,經過使館確認,還要進入爲期6周的觀察期(含14天隔離健康監測),如無異常可進行行前檢測申請健康碼。長按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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