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男子被指在兩個星期內涉及兩起掠奪案,先是搶走一名女子的手提包,後又搶走一名男子的手機,被警方逮捕,將于星期六(7月2日)被控上法庭。
經過調查和調閱警方電眼畫面,裕廊警署、警察行動指揮中心、公共交通保安指揮處(TransCom),以及刑事偵查局的警員確認了這名男子的身份,並于星期五(1日)將他逮捕。
警方星期六淩晨發文告說,警方在6月18日晚上8時40分左右接獲一名女子的報案,指一名陌生男子在德惠道(Teck Whye Avenue)一帶搶走她的手提包。
男子將在掠奪(snatch theft)罪名下被控上法庭。一旦罪名成立,他可被判坐牢一年至七年,以及鞭刑。
之後,警方在7月1日零時零4分接獲一名男子的報案,指一名陌生男子在德惠道一帶搶走了他兄弟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