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指一算,新加坡進入第三階段已經有3個月了!
很多人都逐漸放松起來,但是在此要提醒大家注意防疫規則,因爲新加坡政府很喜歡“秋後算賬”。
(圖源:todayonline)
被抓到違反的人,你的懲罰雖遲但到!
任何被判違反《傳染病法令》或《居家隔離令條例》規定的人,一經定罪,可處以最多10000新幣罰款,或者六個月監禁,或者兩者兼施。
(示意圖)
(圖源:CNA)
最近有5個人被控上法庭、衛生部網站通報批評。
有人是做完檢測完等結果的時候到處走~
有人是感冒拿了MC(病假證明),卻出門玩耍,看來就算散播的不是新冠而是流感病毒也不行!
【1】57歲男性 新加坡永久居民
2020年3月20日,57歲的新加坡永久居民Namasivayam Sundar在印度、巴黎和迪拜出差後返回新加坡。
2020年3月21日,他發燒了,自己吃了一些退燒藥但是病情沒有好轉。
Sundar在2020年3月24日去看了醫生,並被轉診到國家傳染病中心(NCID),在那裏他進行了新冠測試。
據稱,Sundar在等待測試結果期間沒有遵照指示回家自我隔離,而是前往紡織中心進行了一個半小時的身體按摩。
結果,第二天他被發現新冠感染陽性。
【2】 37歲的女性 新加坡公民
在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29日期間,37歲的新加坡人Bawani D/O Murugaiah三次被不同的醫生診所簽發了爲期五天的MC。
2020年7月22日至26日,被診斷出患有上呼吸道感染。
2020年8月18日至22日,被診斷爲長期上呼吸道感染。 2020年8月25日至29日,被診斷爲上呼吸道感染、邊緣性高血壓、頸部淋巴結腫大。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是呼吸道問題拿到的MC,都必須在家乖乖呆著,以防是新冠感染。
但是在這段時間,她被人“抓包”好幾次跑出去,因爲她是一名網約車司機,都有記錄在案。
根據記錄,她曾于7月23日和24日以及8月19日、20日、21日和27日這六天外出,擔任網約車司機,用她的車載客。
雖然她並沒有感染新冠,但是感冒拿MC期間外出也是不行的。
【3】 30歲男性 新加坡公民
2020年6月2日,30歲的新加坡人Abdul Rashid Bin Sugianto到一家診所就診,因表現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症狀,醫生給了5天的MC,從2020年6月2日至6月6日。
次日,他到另一家診所就診,再次被診斷爲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又被給了2020年6月3日至6月7日5天的MC。
不知道爲什麽他去了兩家不同的診所看病。
但是在這幾天MC中,于6月3日、4日和5日分別三次離家,前往淡濱尼西社區中心和芽籠探望朋友。
【4】 22歲女性 新加坡PR
2020年10月24日,22歲的新加坡永久居民洪小燕(音譯)到診所就診,被診斷爲上呼吸道感染。
她收到了2020年10月24日至27日爲期4天的MC。
在MC期間,她曾于10月24日和25日離家前往Junction Nine Shopping Mall的超市、Bugis Junction和Yew Tee地區。
【5】20歲男性 新加坡公民
2020年9月16日,20歲的新加坡人傅杉榮(音譯)到一家綜合醫院就診,被診斷爲急性呼吸道感染。
他收到2020年9月16日至18日爲期三天的MC。
但傅某在離開綜合醫院後卻沒有回家,而是去了ION Orchard、烏節中、Bugis地鐵站和Admiralty地鐵站。
2020年9月17日,傅某曾離家前往兀蘭和Somerset一帶。
這些人的案件,都會在近期開庭審理。
網友對此也是表示支持,不管你是不是確診新冠,只要有了症狀就應該在家老老實實呆著。
還有人建議應該撤銷那些違反規定的永久居民的PR身份。
撤銷PR身份,然後再進行調查,謝謝
強烈同意那些撤銷PR身份的言論……
也有人質疑,對于那些獨居的人,在家隔離總是要出門買東西吃的。
如果獨居怎麽自我隔離呢?他們需要從附近買吃的。不然在家不是餓死了,如果出現了呼吸道症狀,政府應該送他們單獨的隔離地方。
不管如何,政府將案件公之于衆,也頗有殺雞儆猴的意味,警告大家這些事不能做!
因爲感冒而拿到MC,是需要居家隔離不能出門的,假如你出門進商場掃SafeEntry碼很容易被發現。
如果你接受了新冠檢測,在等待結果出爐的時候更不能出門了。
雖然新加坡看起來防疫寬松的,但是事後追究也挺嚇人。
大家時刻記得我們現在還處于解封第三階段:
戴口罩、安全距離、8人社交上限這些規定一個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