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星龜(左起)、網紋蟒和硬珊瑚都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受保護物種,非法交易者將面臨更高的刑罰。(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國會昨日三讀通過瀕危物種(進口與出口)(修正)法案,提高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物種的非法交易刑罰。
《聯合早報》報道,根據新法案,個人如果非法交易CITES一級物種,可面對每一個體最高10萬元(新幣,下同)的罰款、監禁最長6年,或兩者兼施。在這之前,最高刑罰爲每一物種罰款5萬元,或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
國家發展部兼通訊及新聞部政務部長陳傑豪提出二讀時說,新加坡透過多方努力來阻遏野生動植物的非法交易,但這一威脅持續存在。這是因爲走私野生動物的利潤豐厚,走私者不斷尋找法律漏洞。
“我們除了加強研究能力、夥伴關系以外,還必須確保我們的條規和執法工具與時俱進和有效。”
陳傑豪說,在新加坡非法交易CITES物種的公衆會和國際走私者面對相同的刑罰,以反映新加坡對瀕危動植物非法貿易的不容忍態度。
相對于個人,非法交易CITES一級物種的企業將面臨更嚴重的刑罰,可被處以每一個體最高20萬元的罰款、監禁不超過8年,或兩者兼施。個人和公司所面對的罰款總額也分別提高至不超過50萬元和100萬元,但如果交易物的市場價值更高,則可以市價爲准。
擴大公園局執法權
另外,新加坡公園局今後也有更大的執法權力,可更有效打擊瀕危物種的非法貿易,以及展開相關調查。例如,公園局人員可沒收用來走私或藏匿CITES物種的物品以及車輛。
爲鼓勵更多人舉報走私案,當局也會保護舉報人的身份。例如在法庭訴訟和文件中,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名字、住址或可能導致舉報人身份曝光的相關資料。
陳傑豪說,公園局若在社交媒體上發現有人非法養殖野生動物,或收到相關通報,會毫不猶豫地采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當局也和網購平台緊密合作,以提高利益相關者對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的認識,以及如何避免平台上出現這類交易。
印度星龜(左起)、網紋蟒和硬珊瑚都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受保護物種,非法交易者將面臨更高的刑罰。(取自早報網)
印度星龜(左起)、網紋蟒和硬珊瑚都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受保護物種,非法交易者將面臨更高的刑罰。(取自早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