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攤販告訴記者,邝先生和郭女士兩人吵了起來後,驚動警方到場調解。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
阿叔:衣服有問題 哪能讓她走
邝先生則稱郭女士並沒退還100元,他考慮之後要到小額賠償法庭索償。
他承認爲了不讓郭女士走,確實抓了她的後頸,並稱因爲對方太矮,才會抓她後頸。
郭女士說,只當了半年的送貨員,對碰到這種事情,她感到既生氣又委屈。
他不滿地表示,這些衣服花了100元,送來的衣服卻貨不對辦,“我怎麽能讓她走?”
“他說買的衣服明明是紅色和黑色,我送來的衣服卻不是這些顔色,接著就抓住我的脖子不放,我之後還痛的得去醫院看診。”
郭女士說,阿叔在小販中心賣面食,她把對方采購的衣服送到對方檔口,阿叔卻不滿意。
女送貨員氣極說,貨不對辦應找公司對質,不是把她當出氣筒。
邝先生稱,對方還沒讓他檢查,就要收100元現金,讓他覺得十分不合理。“我查都不能查就得付錢,合理嗎?”
對方收了錢要走時,他拆封後立刻發現衣服有問題。
“可是衣服送來後,不僅顔色不對,連牌子都不一樣。
問及是否覺得當時太用力,他說:“不用力她不是走了!”
女送貨員申訴,送貨上門,阿叔不滿貨不對辦,掐她脖子不讓走,雙方爆發爭執,驚動警方到場。
糾紛發生于星期五(7月15日)下午3時左右,地點是高文第209座巴刹與小販中心。
“我們送貨員只負責送貨,東西弄錯了,他應該找公司討說法。”
送貨員:應找公司對質 不該拿我出氣
送貨員郭女士(55歲)致電《新明日報》申訴,自己送貨上門,結果被阿叔抓傷脖子。
阿叔稱,女送貨員太矮,才會抓到她的脖子。
《新明日報》記者星期五走訪面攤,阿叔邝先生(56歲)受訪時透露,早前在面簿上向一間服飾店購買了五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