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童來新求學,視“寄宿爸爸”如父,對方卻頻頻伸狼爪,東窗事發後更指女童是個“誘惑”,想強奸她卻沒膽。
爲了保護受害者,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58歲的被告共面對5項非禮女童的罪行,前日承認其中3項,被判坐牢36個月。
“寄宿爸爸”非禮10歲女童。(示意圖)
2013年,女童母親帶她來新求學,母親通過朋友得知被告提供住宿及照看孩子的日常起居,還會幫忙監督課業,母親于是答應每月支付1300元(約4100令吉),讓女童寄宿在對方家。
女童2015年住進被告家,和被告夫婦以及其他孩子同住,由于女童父親不在身邊,因此一直視被告如自己的父親一般。
9歲起,女童就察覺被告不時會搭她的肩膀,摸她大腿,而這都令她感到不舒服。
10歲那年,女童某次向被告傾訴心事後,被告竟親了她的唇,女童雖然感到困惑,但當時並不清楚這是否恰當。同年某天,被告叫女童起床時,又隔著衣服搓揉她的胸部。被告之後食髓知味,某天晚上叫家中女傭睡覺時把房門鎖上,好讓女童不能找她一起睡,再趁機叫女童跟他一起睡。
趁女童睡著後,被告直接把手伸入對方的上衣非禮胸部,女童也感覺到被告的下體壓著她,覺得不妥,于是假裝要醒過來的樣子,被告才停手。
2018年,女童已11歲,某天在房裏睡午覺時,被告突然進入房內非禮她的私處。女童驚醒,見被告站在床邊,但因爲太害怕因此沒有當場質問他。不久後,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
調查揭露,被告承認女童跟他很親,也指她是個“誘惑”,雖然想過強奸對方,但不敢。
法官前天判被告坐牢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