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時期,一些房東爲租客減免房租的新聞溫暖人心。然而,一些租客卻在爲自己租住的房子感到苦惱。
近日,長租公寓自如公司被大量租客投訴在疫情時期大幅提高租金。這些租客普遍合同即將到期,同時因疫情不能返回租住的房屋和不能及時搬家,甚至有租客稱自己的租金上漲超過33%。
在多位租客的投訴之下,自如CEO熊林在微博上回應稱只是“極個例情況”,該條微博隨後被“秒刪”。如今,自如租客面臨“搬不了家又只能接受漲價續約”的無奈局面。
本刊也就此發采訪函至自如公司進行問詢,不過截至發稿,自如方面並未就相關問題向本刊作出回應。
長租變短租,價格大漲超33%
自如租客洪先生在深圳市寶安區的一個小區與他人合租了一間房屋,該長租租約從2019年2月15日開始,至2020年2月14日到期,在沒有加上服務費的情況下,租金爲每個月1390元(季付)。
由于洪先生准備在合同到期後搬家,已經不打算續約,于是在今年1月底就已經開始和自如管家溝通相關事宜。不料,在此期間,疫情來襲,洪先生的搬家計劃也因此受到影響。“我的妻子已經懷孕了,其他地方的小區都封閉管理,我們想搬家也搬不了。”洪先生告訴本刊。
由于搬家計劃擱淺,洪先生聯系自如管家商量續約的問題。洪先生向自如管家提出“依照續約天數支付租金”或者“在租金波動不大的情況下只續租一個月”的方式續租,不過被自如管家拒絕。
自如管家向洪先生提供了新的續約合同,該合同租期爲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爲期一個月,屬于短租續約合同。令洪先生感到不滿的,是這份新合同的租金與原來相比大幅上漲。
合同顯示,租金從每個月1390元上升爲一個月1854元,漲幅超過33%。加上一個月的服務費,洪先生一個月要向自如支付2039.38元。洪先生表示:“我不要求自如減免房租,疫情期間大家都不容易,短租價格的確比長租要高一些,但是一下子漲價這麽多,有點發國難財的感覺。”
除了租金上漲問題以外,洪先生還表示,自如向租客收取了服務費後,每個月都會派工作人員上門提供清潔、搬家、維修等服務。不過,受疫情影響,他已經有超過一個月的時間沒有看到自如的清潔人員上門服務,但是服務費依然照常收取,而且在續約合同中同樣如此。
在自如App中,洪先生租住小區的另一套房源,長租租金爲每月1490元(季付)。如果選擇短租3個月,租金合計5310元,平均每月租金爲1770元,短租租金比長租租金高18%左右,遠低于洪先生遭遇的33%的租金漲幅。
采訪當天,正是洪先生准備續約交費的日期,洪先生表示雖然租金大幅漲價,但是他大概率還是會選擇續約,“不續約,又找不到新的落腳點,而且違約的是我們,最終損失還是由我們自己承擔”。
租客加租,房東減租,自如“兩頭通吃”?
實際上,洪先生的遭遇並非個案。
在新浪微博上,“#自如被指借疫情漲價#”的話題一度沖上微博熱搜,閱讀量達2923.7萬。在此話題之下,有大量自稱自如租客的網友投訴自如的漲價行爲。
而在黑貓投訴平台上,可以搜索到大量類似的投訴帖子,訴求主要集中在反對自如在准備續約之際大幅提高租金、要求退還疫情期間收取的服務費、認爲自如的租房合同無效和存在霸王條款等。
上述提到的租房合同是否無效和是否存在霸王條款的問題,實際上也是近期投訴聲音中討論的焦點。
租客與自如簽訂的電子合同第六條第三款指出:“因自然災害、拆遷、市政改造等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或因客觀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需調整房屋現有戶型,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雙方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甲方應提供新的房源信息供乙方選擇”。
由于事發處于疫情期間,有租客認爲該電子合同應該自行解除,雙方需要重新訂立新的合同,無論是退租、續租、漲價等交易行爲都應該在新的合同框架中進行。因此,如果自如要提高租金,應該建立在新的房源和更好的服務之上,而不是單方面的漲價。
另外,在此次漲價風波中,房東究竟能否從中受益?有自稱自如房東的網友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如的工作人員多次要求其在疫情期間降低房租,該網友認爲自如“沒有契約精神”。
自如CEO在微博發說明後“秒刪”
自如上調租金,究竟是企業單方面的行爲,還是適應市場交易環境作出的合理調整?有自如客服人員表示,自如合同基于雙方認可的基礎上進行簽約,房源價格會根據房源位置、市場價格走向、産品配置等多方因素進行參考,價格會適當進行調整,具體以自如網顯示爲准。
而面對租客們鋪天蓋地的投訴,自如CEO熊林也于2月10日在微博上就漲價問題作出回應。熊林指出:“1、自如定價體系是集中系統管理,一線人員無權進行隨意價格調整;2、一個客戶續約價格出現大的波動是極個例情況,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客戶從長租變更爲月租或季租(租金包含服務費);二是房源價格顯著低于同地段,同小區類似房源價格;3、當下自如團隊所有的重點都放在抗擊疫情,確保150萬自如客安全回家,絕無針對疫情的任何價格鑽營伎倆。”
不過,這條微博隨後被“秒刪”。除此之外,自如方面也向媒體表示2月份的續約整體平穩,漲價是長租客想改爲短期續約引起波動個例,自如方面已經跟進到租客,與租客基本達成共識。
就消費者投訴的租金上漲等問題,本刊發函至自如公司進行問詢,不過截至發稿,自如方面並未就爲何出現租金大幅上漲的現象、是否存在提升租客租金的同時要求房東減租等問題向本刊作出回應。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馬錦林律師表示,如果自如是在新的合同中提出漲價,漲價後的租金符合市場規律和物價部門的管理規定,且與租客協商一致,其漲價行爲理論上不是違法行爲。
不過,馬錦林律師同時指出:“在目前疫情形勢嚴峻的大背景下,自如不能只顧及自身的商業經營和營利創收問題,還應該切實關注租客和房東的權益,針對疫情期間租客的實際情況來與租客友好協商,爭取最大限度地保障雙方的權益,肩負起作爲企業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