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星期五(8月5日)發文告說,71歲男子賴志強(譯音)因涉及洗黑錢活動,被控上法庭。
警方嚴厲對待任何涉及詐騙的行爲,違法者將依法嚴懲。警方也提醒公衆,爲避免成爲共犯,應拒絕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賬戶或手機號碼。
經過調查,上述稱是送貨公司的銀行戶頭,是屬于賴志強的。共有七個銀行戶頭與此案有關聯,其中五個屬賴志強所有,另兩個是賴志強的妻子與朋友的。這些戶頭共接收多名網絡愛情騙局受害者彙出22萬2193元。
初步調查顯示,受害者通過社交媒體平台結識陌生人,短短不到一個月內,對方稱會送她一個含有現金和首飾的包裹。受害者後來被一家送貨公司通知,包裹可能涉及洗黑錢交易,從而誤導她通過銀行轉賬支付4950元。
七旬伯利用妻子、友人和自己的銀行戶頭,接收超過22萬元贓款,這些錢都是愛情騙局受害者彙過來的。
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簡稱CDSA)的罪名若成立,可面對最高10年監禁或罰款50萬元,或兩者兼施。抵觸無證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若成立,則面對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最高12萬5000元,或兩者兼施。
文告指當局于2020年9月18日接到報案,一名女受害者稱在網上結交的朋友,要求她將4950元轉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