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在新加坡有一樁轟動全島的殘忍命案,22歲中國籍女子劉紅梅慘遭殺害,屍體甚至被殘忍肢解成至少7段,卻只因犯人一念之間的殺意。
其殘忍度在當時被稱爲“新加坡10年來罕見”!
2005年6月16日,負責沙灘清潔的人員在新加坡加冷河發現一個浸過水的紙箱,打開後竟發現被殘忍肢解後的女性的下半身,清潔人員立即報警,才使這起惡劣的謀殺案得以曝光。
從屍體被發現到警方破案逮捕嫌犯(6月16日-6月18日),僅花了3天時間。雖然破案很快,但這終歸是一條性命的終結,並且凶手手段竟極其殘忍——屍體被肢解至少7段!(死者腳板至今未找到)
同事口中單純快樂、對每個人都笑容滿面的死者,究竟在其身上發生了什麽事情而慘遭殺害?
劫殺?情殺?仇殺?還是?
6月16日早上,發現屍體的沙灘清潔人員說,他當時與一個同事在沙灘上清理垃圾,在河邊發現一個浸過水的紙箱。他們原本想要把紙箱搬走,不料推不動,裏面似乎裝了重物。他打開箱子,裏面有個透明綠色塑膠袋,把塑膠袋提起來,發現是個沉甸甸物品。他仔細一看,原來是女性下半身,頓時嚇了一跳,立刻把塑膠袋丟回去,並通知公園巡邏人員報警。
被發現的兩截屍體沒有留下其他刀痕或傷口,切痕也相當平整,相信凶手的刀法幹淨利落。此外,屍體被肢解後,曾經過清洗才裝進袋裏,因此屍體及塑膠袋裏沒留下血迹。紙箱裏藏了被肢解的女性下半身,但雙腳已切斷,不知所蹤。遭切斷的屍體是裝進綠色透明塑料袋及褐色紙箱裏。
警方立刻封鎖周圍800公尺,1小時後,辦案人員在距第一個殘屍發現地點約200公尺外的河岸發現一個也浸過水的紅色紙箱。裏面裝著人體從頸項到腰部的上半身殘塊兒,連著手臂,也被裝在綠色透明塑膠袋內。被發現時未發現明顯腐爛狀態,相信遇害時間不久。
到底什麽樣的深仇大恨使得疑犯如此殘忍!截至當天深夜,警方對疑犯的身份還是毫無頭緒。更重要的是,此時此刻警方依然沒有找到死者的頭顱。大家擔心若死者非新加坡人或者PR,再加之如果死者沒有錄入政府指紋庫,那死者的身份將難以確認。時間十分緊迫,一定要在黃金時間內找到頭顱。
之後,警方查到一家專門清理和收集新加坡河河道垃圾的清潔公司(負責將河裏的垃圾,包括塑料袋和枝葉,撈上小船,送往停泊在紅燈碼頭平底船集中堆放)。並于6月18日聯絡上這家公司,過去3天,從新加坡河打撈上來的垃圾已送往班丹路的垃圾公司。這批重3噸的垃圾預定在18日早上送往大士南垃圾焚化廠焚化,幸好警方及時阻止。警方在垃圾堆中找到了死者的頭顱和下肢。若再晚半小時,頭顱和下肢就會被焚化。
終于,警方還是通過了死者的指紋確認了身份——22歲中國籍女子劉紅梅。隨後警方立即對劉紅梅的人際關系展開調查。
警方在調查劉紅梅的上司,也就是與其一直保持暧昧關系的梁少初時,在其家中查獲塑膠袋若幹,與被發現用來包裹屍體的塑膠袋相同。由此警方判定,此男有重大作案嫌疑。
(疑犯梁少初)
6月18號晚上警方突襲實龍崗北5道死者工作的工廠,帶走疑犯梁少初到刑事偵查局問話。19號淩晨六點,疑犯在刑事偵查局內被拘押。
被捕時,疑犯並未想到查案人員會到工廠,所以警察出現時他非常驚訝,也不是很配合,但還是告訴警方他已把死者頭顱扔到了新加坡河裏(距離加冷河有相當一段距離)。
疑犯梁少初是死者劉紅梅的上司,在工廠同一條生産線上工作,已婚,且育有三個孩子,家庭狀況不錯,鄰居眼中的居家好男人,每次上下班其妻子都會目送他出門,有時會送其到地鐵站。
這樣一個好男人,怎麽就和殺人犯劃上了等號呢?
據兩人同事說,劉紅梅和梁少初關系暧昧,她很聽梁的話。工作勤勞,並在一年內兩次晉升。這樣不尋常的關系,同事們都看在眼裏,接受采訪時更表示“他們簡直形影不離”。之前,梁少初偷吻死者時,還被同事看到,並投訴給上級。經過口頭處分後,也就不了了之了。
雖然暧昧的事情已在工廠中傳開,但有一位26歲的新加坡籍男子(調查過後,被證無嫌疑)還是對死者展開大膽追求,而劉紅梅也終于被對方的誠意感動,暗生情愫。
也正是因爲這個男人,工廠裏同事發現死者曾經萌生過與疑犯分手的念頭,因而顯得郁郁不樂。所以有人曾猜測這起命案很有可能是因死者情變,疑犯才起了殺心。
案發那周劉紅梅一直沒來上班,同事還以爲她生病了,作爲男上司的凶手竟然還叫人之後打電話給她。誰知道,劉紅梅的斷肢就在同一天被沖上了加冷河。
那到底爲什麽起了殺心呢?真的如衆人所說的情殺嗎?
其實不然。
2006年,新加坡終于開庭審理了此案。
疑犯梁少初起初謊稱殺害劉紅梅的原因是他們約好要“殉情”,但這個理由被法官推翻了。法官從供詞中得出劉紅梅沒有尋短見的意圖,而從種種證據中得出的是被告凶殘謀殺的結論。
這件案件也在此刻終于真相大白。
原來,在案發前一兩天,死者的銀行卡被盜,被提走2060新元,並一度用提款卡在超級市場消費11.40新元。而這個竊賊不是別人,正是疑犯梁少初。而死者並不知情,便想報警處理。
但梁少初害怕劉紅梅看監控器看出來是他,這樣他就會被控告。到時,不僅會失去劉紅梅,也會失去家人和朋友對他的尊敬,還會失去工作。所以,他邀死者到他家談論被偷的銀行卡的事情。
梁少初表示原先他很有信心憑他與死者的關系,輕而易舉地就能解決此事。但面對死者的時候,他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因爲“自尊,或許也因爲我在她心裏是多麽貼心和完美,我不知道要如何開口。”
疑犯起初想要與死者殉情,後來卻念頭一轉,暗想“爲什麽要同歸于盡,只要其中一人死就可以解決銀行卡的問題。一個人死好過兩個人死,我不想死,我怕死”。
于是他便在住處勒死劉紅梅,然後用家中的刀把劉紅梅的屍體肢解成七部分,于當晚將肢解的殘塊分別扔進加冷河和新加坡河內。
(疑犯用來肢解的刀)
他也曾坦言這麽做是非常自私的,還說相信自己的精神沒有問題,知道自己在做什麽。他說:“分屍和棄屍後,我照常去工廠輪值夜班,雖然心知自己犯了大錯,但我嘗試安慰自己,提醒自己保持冷靜、不要讓思緒亂了套,不要讓別人知道”。
最終,法官裁決被告梁少初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並于2007年11月執行(被告梁少初除了面對謀殺控訴,也要面對5項偷竊的控訴)。
法官下判前說:“這誠然是令人悲傷的一道謎題,一個人如何能凶狠地勒死、鐵石心腸地宰割,他曾擁抱過的女人。”
(劉紅梅的葬禮,不少陌生人都去參加、悼念)
(新加坡公衆祭拜劉紅梅)
含笑紅梅永含恨,這是一起惡心且卑鄙的謀殺!死者先是被偷走了心,又被偷走了錢,最後連性命都被無情的偷走!
案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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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5日——慘遭殺害並肢解,肢解器官分別被丟進加冷河和新加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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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6日——早上9點左右,沙灘清潔人員發現部分屍體;下午加冷河發現死者上半身、部分下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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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8日——在垃圾處理站發現死者的頭顱(下午四點半左右);一雙缺失腳板的下肢(晚上八點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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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8日晚上八點半——疑犯梁少初在其工廠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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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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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梁少初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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