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的知識點充斥著各種媒體,然而很多信息都過時了,有的信息明顯有誤,百利來希望爲大家更新與鞏固新加坡公司的正確知識點。
基礎篇
1.章程是一份法律文件,闡明了公司應如何管理的規則和規定。它規定了董事、股東和公司秘書的權利和責任。
2.章程必須記載以下內容:
(1)公司名字與注冊地址;
(2)公司經營業務以及運營方式;
(3)公司各成員的責任;
(4)公司股本總額以及已發行股份;
(5)公司管理規則和規定。例如,股份轉讓、召開周年大會或特別會議、董事、秘書的任免的規則和規定。
3. 在新加坡注冊成立新公司時,必須向有關部門提交公司章程的副本,同時也需要在公司注冊地址存放一份經所有股東簽名確認的公司章程副本。
4. 新加坡公司章程如有變更,須召開股東大會並通過特別決議。必須在 14 天內向 ACRA 新加坡會計企業管制局提交特別決議的副本和修改後的章程副本。
5.ACRA提供標准的章程樣本供公司注冊人使用。公司注冊人也可以自行制定,但必須符合上文所說的第一點與第二點的要求。
進階篇
除了公司章程的強制性條款外,典型的公司章程還將明確公司運行的基本規則,這些規則將指導公司作出重要決定。公司章程的非強制性內容是公司自我管理的規則手冊,公司可以自行決定這部分章程內容。
規則通常涵蓋以下領域:
1.股票:發行股票;股票權利的變化(在不同股票類別的情況下);股份轉讓(轉讓工具、轉讓通知、應收費用等);股票繼承;沒收和留置股權;催收股款;股本的變更;股權證書;
2.會議:大會(年度大會、特別大會);會議通知;會議記錄;
3.董事:任命和辭職;權力和職責;會議和議程;常務董事、候補董事;
4.秘書:任命和免職;
5.公章:保證公章安全保管;授權使用印章成員;
6.財務報表:制作會計賬簿;
7.股息和准備金:股息申報;准備金目的;
8.通知:向成員發送文件通知、發送通知的方法以及向成員發送通知的地址;
9.清算:董事提交清算請願書的權力;被任命清算人的權力;
10.補償:對公司每位董事、秘書、審計師或職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産生費用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