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報道】2014年台灣發生“太陽花運動”,部分大學生與社會團體占領台“立法院”。10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台北市警局須賠償14名參與者10萬至20萬元(新台幣,下同)不等,總金額超過百萬元,此判決引起藍營批評。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10月31日在臉書稱,台灣司法屈從于暴力者的法律勒索,“向街頭暴力低頭,結果打砸‘行政院’,‘立法院’還可以靠打官司賺錢”,也有國民黨“立委”痛批這是“史上最荒謬的判決”。
2014年,太陽花運動中有人借助梯子沖入台“行政院”二樓(圖片來源:台灣《聯合報》)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曾參與“太陽花運動”的29人此前向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出賠償,要求連帶賠償830萬余元新台幣(約192萬元人民幣)。10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台北市警局賠償前“台聯黨立委”周倪安 等14人各10萬(約2.3萬元人民幣)至20萬元新台幣(約4.6萬元人民幣)不等,總金額達111.157萬元(約25.7萬元人民幣),仍可上訴。
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警局表示,將會與律師研擬提起上訴,“警政署”也表示,爲保障全台員警執法權益,支持台北市警局提起上訴。
這個判決結果引起警界人士的不滿。台灣退警總會會長、前警政署督察長耿繼文發文稱:“站在維持現場秩序第一線警察需賠償受傷群衆,而蔡英文等‘太陽花’群衆卻不必賠受傷的警察。
《中國時報》1日報道稱,當年擔任台北市長的郝龍斌10月31日在臉書發文痛批,“太陽花運動”非法沖撞、占領官署、破壞公物,警察盡責依法行政、正當執法,將他們驅離官署,維護社會運作必要的公衆秩序,“何錯之有?”“難不成法院真是民進黨開的?”
郝龍斌還表示,如果今天是蔡辦或“行政院”半夜被人侵入,你們是不是還會開燈、泡茶招待客人?“你們到底要站在維護法紀的警察這邊,還是肆無忌憚的暴民那邊?”他炮轟,如今判決出爐,司法屈從于暴力者的法律勒索,相當于是認證暴力行爲的合法性,“向街頭暴力低頭,結果打砸‘行政院’,‘立法院’還可以靠打官司賺錢”,警察執行公權力卻落得如此下場。
此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召開記者會抗議判決結果,要台“警政署”、台北市警局上訴到底。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表示,一場史上最荒謬的運動,和史上最荒謬的判決,成了民進黨“執政”兩套標准的最佳诠釋。入侵行政公署,本該就依法驅離,否則就是失職,結果在法官的心裏,卻是有罪,民進黨上台後,政治永遠淩駕一切,造成施政無能、法治敗壞,爲了選舉討好特定團體,毀了“司法”、“警政”,也毀了台灣。
對于法院的判決,有島內網友表示“實在無言”;也有人反諷,“法官在鼓勵大家占領‘行政院’、‘立法院’賺外快…..”。
而面對國民黨的炮火,民進黨當局試圖將矛頭指回藍營。台灣《聯合報》稱,台“內政部長”徐國勇10月31日聲稱,如果這一件事影響到警察士氣,不都是馬當局造成的嗎。
針對徐國勇的言論,有網友批評稱,“民進黨的官都惡形惡狀的”;還有人批評蔡當局,“只會狡辯詭辯”。
對于自民進黨2016年上台以來,有關“太陽花運動”的司法案件判決,新加坡《聯合早報》稱,普遍對抗議群衆有利。報道還舉例稱,當時參與運動而被控煽動、妨害公務等罪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等,都被判無罪。
早在2018年3月13日,台灣東吳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葉慶元曾在《中國時報》撰文痛批,台高等法院的審判顯然已打破台灣法治的底線。葉慶元感歎,“太陽花運動”的涉案人員被判無罪,但對占領“行政院”行動依法執行任務排除陳抗民衆的警員和官員,卻仍要面對法律的追訴,未來警員和官員要如何面對愈來愈激烈的陳抗行動?他說,對于本質相同或近似的陳抗活動,法院和行政機關不應有不同的處理,否則即違反台“憲法”第7條的平等原則,也將使民衆對台當局以及法律秩序失去信心,不願再遵守法律,進而選擇“自力救濟”“以暴易暴”,那時的台灣將永無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