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1895年10月10日-1976年3月26日),福建龍溪人,原名和樂,後改玉堂,又改語堂,中國現代著名作家、學者、翻譯家、語言學家,新道家代表人物。
林語堂早年留學美國、德國,獲哈佛大學文學碩士,萊比錫大學語言學博士。回國後在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廈門大學任教。1945年赴新加坡籌建南洋大學,任校長。曾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美術與文學主任、國際筆會副會長等職。林語堂于1940年和1950年先後兩度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提名。曾創辦《論語》《人間世》《宇宙風》等刊物,作品包括小說《京華煙雲》《啼笑皆非》。散文和雜文文集《人生的盛宴》《生活的藝術》以及譯著《東坡詩文選》《浮生六記》等。1966年定居台灣,1967年受聘爲香港中文大學研究教授,主持編撰《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1976年在香港逝世,享年80歲。
這樣一位國人眼中的大師級人物,卻非常貪婪,晚年擔任南洋大學的時候,把自己的親戚都安排了學校要職。當和學校翻臉的時候,他請來律師要告學校董事會,結果律師都感覺到林語堂做的有點過份。
高曉松用晚節不保來形容他,很多人認爲也不過份。
林語堂出生在1895年,當他59歲的時候,也就是1954年,當年8月,林語堂來到應約來到南洋大學。
陳六使是中國華僑陳嘉庚的侄子,爲馬來西亞富豪,掌握全東南亞橡膠儲藏 。這所由華僑集資美金四百萬元興辦的大學, 當時 陳六使捐款500萬。
對于林老,以前認爲他是國際大師,挺尊敬的,但是通過讀史,發現他晚年是多麽的貪腐。當時的南洋大學校董會安排清華大學前校長梅贻琦擔任校長。林語堂來後,提出要求說我要當校長。
因爲那時的新加坡華人主要是由福建閩南人組成,林老是福建人,又是當時響當當的國際大師。校董會最後決定給林老擔任吧。
但是,林老擔任校長後,把他女兒、女婿、侄子都帶過來了,而且都擔任要職,副校長、財務部長、辦公室主任類似的職務。新官上任,他要求把當時新蓋的教學樓拆了,說要蓋什麽世界一流的教學樓,讓南洋要成爲世界一流的大學。
南洋大學是新加坡的華人建立的,剛建立不久,都是僑鄉的血汗錢。提出這個要求的同時,林老還提出要漲工資,教職員工的工資要世界第一高。連當時的哈佛、耶魯的校長都沒有那麽高。
咋整?因爲人家是國際大師,校董會也答應了。本來每個學校都有基金管理的,是由校董會負責的。林語堂說他要拿來管理。
其實,林老這個要求挺過分的,校董會就是靠這些基金讓在新加坡的華人接受了中國教育,能夠看出他管的太寬了。據說這些基金有兩千多萬,校董會當然不答應。然後,林老把校董會告了,搞得對薄公堂。
林老請來了律師,律師一聽感覺也挺過份的, 就打算勸和。 在會議上,林語堂指著捐助金額最大的陳六使先生說他背信棄義。會議上的人坐不動了,紛紛指責林。
後來,大家就問他要怎樣才能妥協,林說得給他補償。在和解會上,林老就開始算,連開車的油錢,飯錢都計算了,精確到小數點,三十多萬。
當時的30多萬是很值錢的,學校的圖書館大樓也就是30多萬,校董會一研究,說就這樣吧,給錢,您就去美國吧。
當時,陳六使也在現場,他說基金是大家的血汗錢,不能讓學校受損失,這個錢我出!隨後,陳拿出了支票,給了林語堂拿了30多萬。
林語堂在新加坡華人領域多受爭議,南洋大學事件對林語堂的晚年名聲造成一些影響。晚年,林語堂定居台灣台北陽明山,1976年3月26日去世。
與林漢達的官司之爭
20世紀30年代,我們國家的中學普遍用3種英語課本:由林漢達編的世界書局出版的版本;林語堂編的開明書店出版的版本;周越然編的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版本。因爲林漢達編的版本質量高、內容新,銷路越來越廣,竟然使老資格的林語堂到法院提出了控告,誣蔑林漢達的版本抄了他的。法律講辯論,法院根據辯論結果做出判決:林漢達勝,抄襲之說純是誣告。
這場官司打了半年,雖然是打贏了,但是國民黨教育部裏有一批留美派,都是傾向林語堂一派的。其中就有朱經農譏諷林漢達說:“林語堂是博士,是美國留學的,你是什麽?”林漢達和上海幾個留美“教育家”談起教育問題,他們也很看不起地說:“中國的教育家都是美國留學的,你沒到過美國學過教育,你是不會明白的。”這件事使林漢達受到刺激,他也要去美國拿個“博士”。
1936 年冬,他向美國大學報名辦手續,第二年就進了美國科羅拉多州州立大學研究院,讀民衆教育系。一年獲得碩士學位,兩年加上3個假期合成3年,讀滿了學分,獲得博士學位。他還獲得了美國一枚金鑰匙的獎賞。
注:林漢達(1900年2月17日-1972年7月26日),甯波慈溪人,著名教育家,文學家,曆史學家。曾化名林濤。畢業于杭州之江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