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計算如今已經被確立爲一種核心技術,它標志著企業傳統運營方式的轉變,並且仍在不斷發展。將一部分業務遷移到雲端的一個令人信服的原因是,企業能夠根據業務需求更好地分配資源,以及實現靈活性、敏捷性、成本效率方面的收益。
Gartner公司預測,全球公共雲服務市場將從2018年的1824億美元增長到2022年的3312億美元,複合年增長率(CAGR)爲12.6%。
盡管公共雲的市場價值已經高于私有雲,但由于在向公共雲模式轉換過程中存在組織上的困難,私有雲和虛擬私有雲繼續占有重要的市場份額。盡管如此,公共雲將會持續增長。
在東南亞地區,由于中小型企業(SME)對雲計算的需求增加,預計到2025年,雲計算市場收入將達到403.2億美元。
近年來,東南亞各國一直致力于擴展通用寬帶基礎設施,建立更強大的信息通信技術産業,促進信息通信技術在所有部門的廣泛使用,培養熟練的信息通信技術工作人員,並爲新技術的發展創造堅實的法律基礎設施。
然而,東盟成員國之間的技術進步是完全不同的,一些國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以下回顧一下東盟5個核心成員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的雲計算現狀。
印度尼西亞
IDC公司于今年2月表示,由于阿裏巴巴集團最近在印度尼西亞推出雲計算業務,該國數據中心整合和遷移將有所增加。
印度尼西亞新建數據中心表明業務優先級正在不斷變化,促使當地組織采用多雲戰略。這意味著隨著印度尼西亞越來越多的企業投資數字化轉型之旅,對托管基礎設施服務的需求將會增加。
IDC公司還預測,阿裏巴巴在印度尼西亞的擴張可能爲本地企業創造新的增長機會,因爲數據中心的增長將滿足對可擴展且經濟高效的雲計算的需求,並爲印尼企業提供在當地建立業務和工作負荷的選擇。
泰國電子政務機構(EGA)對東盟各國雲計算發展的研究得出結論,印度尼西亞是一個潛在的巨大的雲計算市場,這得益于互聯網用戶的快速增長和基于雲計算業務轉型的初期階段。
2013年的VMWare雲計算指數調查報告表明,印度尼西亞41%的企業采用了某種形式的雲計算。並指出,34%的企業計劃在12個月內在其組織中實施雲計算計劃。雲計算的早期采用者包括金融機構、批發和零售、運輸、倉儲、通信,以及創意産業。
馬來西亞
在2017年10月召開第29屆馬來西亞執行委員會會議之後,前總理納吉布·拉紮克在該國推出了“雲優先”戰略。
他當時表示,“雲計算技術的采用將使馬來西亞政府能夠快速提供創新的公共部門服務,不會産生大量資本支出用于投資數據中心、服務器和存儲等IT基礎設施。這將爲馬來西亞的民衆分配更多的資源,以實施更具影響力的計劃。隨著這一戰略的實施,毫無疑問,馬來西亞政府正在率先實施數字化轉型。”
預計更多地采用雲計算服務將有助于馬來西亞政府通過使用協作平台來簡化政府機構之間的服務部署。
馬來西亞政府也在鼓勵私營部門采用雲計算技術。MDEC首席執行官馬Datuk Yasmin Mahmood在理事會會議上表示,“數字化轉型是不可避免的,它是當今世界的發展方式。企業必須接受雲計算技術,以成功地將數字技術集成到其業務流程中。”
菲律賓
在2018年亞洲雲計算協會的雲就緒指數中,菲律賓仍然是亞太地區在雲采用方面尚未成熟的國家之一。
2013年,菲律賓政府啓動了GovCloud計劃,這是一個私有雲計算系統,是政府機構使用的基本雲計算應用程序,如電子郵件、網絡托管。以及支付網關應用程序等。
GovCloud計劃旨在促進菲律賓的雲生態系統。事實上,世界銀行關于政府機構互操作性准備和需求評估的研究表明,菲律賓的大多數政府機構都傾向于采用雲計算來提供公共服務。
雖然2013年VMWare雲計算指數估計菲律賓企業的雲計算采用率爲35%,但菲律賓仍缺乏ICT和數據交換以及數據處理的標准。
菲律賓電信提供商PLDT公司已經在該地區大力發展和建設雲計算基礎設施,並且最近建立自己的公共雲基礎設施。
新加坡
根據ReubenNg發表在《政治與治理》雜志上的一篇論文,新加坡采用雲計算的動力來自五個關鍵驅動因素。這些因素是,公衆對電子政務服務的需求和滿意度,關注政府政策和實踐,重組技術機構以整合戰略和實施,構建智能國家平台,以及目標驅動的雲應用,尤其是在醫療保健領域。
新加坡在2018年全球雲計算記分卡排名前10位,其卓越的IT基礎設施和國家網絡的發展將幫助新加坡做好雲計算准備,爲家庭用戶提供高速光纖服務。
新加坡發布了現代數字經濟法,例如2010年電子交易法和隱私法,它們在保護個人信息和促進雲計算和數字經濟創新之間提供了一種平衡的方法。
新加坡的人力資源發展戰略進一步支持了雲計算的發展。該戰略包括許多項目,例如《信息通信人力發展路線圖2.0》,旨在培養能力,爲學生提供雲計算知識和技能,以及爲IT人員提供培訓課程,幫助他們發展雲計算技能。
泰國
泰國電子政務機構(EGA)將雲計算用戶分爲兩大類,即大型企業和中小企業。大型企業作爲雲計算用戶表現出巨大的潛力,在投資預算、對收益的理解以及熟練的IT人員等指標上得分很高。
而中型企業傾向于使用定制軟件以及爲內部使用開發特定應用程序,小型企業則傾向于轉向公共雲,以降低運營成本、改進工作流程,並消除對IT管理的擔憂。
泰國信息和通信技術部(MICT)和泰國電子政務機構(EGA)是負責實施政府雲服務的主要機構。
盡管所有這些努力都促進了雲計算的提供和采用,但現有的法律基礎設施仍然是泰國令人擔憂的問題。服務提供商認識到《計算機犯罪法案B.E. 2550》具有破壞性,與當前的雲計算實踐不一致。
使用雲計算技術,這些提供商需要根據法案存儲的數據將達到大數據的水平,從而爲提供商檢查帶來了更多挑戰。法律的這一部分對公共雲服務提供商有很大的負面影響,特別是在視頻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