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身邊很多數人都琢磨怎麽“就業”,現如今,十個有爲青年,九個都琢磨怎麽創業。小到煎餅攤,大到互聯網企業和科技成果轉化,造車造火箭各種項目層出不窮。
就算今天你還沒創業,也保不齊明天後天會創業,所以啊,這篇文章你得提前看了,心裏有個底。
作爲創業者,或者有創業打算的人,你可能覺得自己要學管理、學營銷。
但你知道麽?你還得了解一下婚姻法。
講真,你的另一半才是你的“超級合夥人”, 所謂“夫妻同心,其利斷金”。同時,創業所帶來的巨大工作負荷、多重角色轉換、經濟利益的急劇變動,都對夫妻關系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這篇文章,我們會重點說說以下三個問題:
1.創業夫妻不同尋常的法律風險
2.容易引發財務風暴的股權雷區
3.企業與家庭如何平衡?
創業夫妻不可不防的法律風險
創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風浪,而理論上,所有風險如果解決不當,最終都會轉化爲法律責任。
你要明白,不管你是創業的那個,還是陪著創業的那個,都在承擔著那些可能看不見的波濤洶湧!
常見的創業者夫妻模型,大概是三類:
第一類,雙劍合璧型:
夫妻雙方婚前或者婚後共同創業,共同經營,既是夫妻,也是事業夥伴。這在已經功成名就的創業夫妻中不在少數,比如潘石屹和他太太張欣聯合創辦soho中國。
再比如,19年年末給全國人民獻上超級大瓜的當當網李國強和俞渝夫妻。
第二種,夫唱婦隨或者婦唱夫隨型:
婚後創業,一人經營公司,一人主管家庭,這種也非常普遍。比如馬雲的太太張瑛就是早年和丈夫一起創業,等到公司強大了,就退居家庭做了賢內助。
第三種,王子公主型:
一方是婚前就已經創業創出了名堂再結婚的,這在如今的創業公司中占了很大比例。比如京東劉強東和太太章澤天,就是這一類。
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可真到了創業夫妻那裏,“創業”與“婚姻”這兩件大事,處理得好,會相互支持、相得益彰;但處理不好,那就會傷了婚姻、毀了事業,那可真是大風大浪。
總結一下,有以下3大風險。
第一重風險,感情破裂
如果是兩個人共同經營企業,容易因爲理念的不一致,引發權力鬥爭,再擴大到家庭中,最終導致感情破裂。
如果是一個在外打拼、一個在家相夫教子,又容易因爲缺乏情感共鳴和平等地位,而産生婚姻裂痕。進退都難。
第二重風險:財富巨損
創業家庭,要是公司做起來了,就會有點錢。如果婚姻發生變故,在財産上就容易爭得很凶。有些上市公司發公告,創始股東離婚分出去幾個億,那都是少的。
不管是婚前創業還是婚後創業,這種婚,一旦離起來,確實傷筋動骨。
要是公司沒做起來,又可能是一屁股債,沒得著“人前顯貴”,還要跟著“人後受罪”,離婚也許都得分擔巨額債務。
第三重風險:公司危機
一般的夫妻,吵就吵打就打,最多影響鄰居休息,但如果是創業夫妻,尤其是雙劍合璧模式,就麻煩了。因爲是拿公司做戰場,高手交鋒、分外慘烈,對掐起來公司可能就沒法運營了。
有一個非官方數據供大家參考和警惕,每年企業家涉嫌經濟犯罪的,來自配偶及家人的檢舉占到大半。正是曾經最愛,才會相愛相“殺”!
容易引發財務風暴的股權雷區
第一道雷區:婚前股權安排
有些夫妻,相識于微時,創業初期水深火熱,另一半不離不棄,婚後公司越做越大,融資了,上市了……婚姻卻走到盡頭,這時候如果你以爲:公司是婚前創辦的,每天加班辛苦打拼也是自己的功勞,給TA個幾百萬,算是仁至義盡。
拜托,法盲才會這麽認爲,這操作沒那麽簡單!
婚姻財産歸屬,可以用兩句話講清楚:
婚前財産,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婚後財産,我的也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
創業所涉及的“公司股權”這種財産,非常特殊:一來,它的價值在婚前、婚後的增長可能特別大;二來,這種增值不同于房子、票子,完全是靠人做出來的,軍功章,有你的,就有TA的。
那麽,上面兩個公式就需要加在一起,就會加出來以下三個部分。
1. 股權出資
就是結婚之前,你名下股權的出資額度。比如說,你婚前和朋友合夥開公司,注冊資本100萬,你投了50萬占50%股份。這一部分永遠是你的個人財産,除非你簽了婚姻財産協議,有其他約定。
但假如你在婚後用共同財産增加了出資,比如增資了50萬,增加的部分就算是婚後共有的。
2. 股權分紅
公司如果賺錢了,可能會分紅,它的法律性質就是前面我說過的“投資收益”。如果分紅發生在婚後,這筆錢就流進婚姻財産“蓄水池”了,算共有的,聽了我的課,要是再說“TA又沒參加經營管理,憑什麽要分”這樣的話,就太外行了。
3. 股權增值
一家公司做得好,淨資産會越來越多,對應折算成股權的價值就大大增加了。
比如,你在婚前和朋友開的公司上了新三板,你那50%股權,當初值50萬,現在值5000萬了,那麽在婚後增值的4950萬,就會被認定爲是夫妻共有。
說得直白一點,就是:即便是婚前創業股權是你的,但婚後的分紅和增值,也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産,而這部分往往才是股權價值構成的最大一塊。一旦婚變,巨額的經濟利益可能讓雙方爭得非常慘烈。
實際分割時,具體怎麽分,一方面得看公司章程、其他股東意見等公司法要求的條件;另一方面,任何人的律師,也都會建議要雙方充分協商,權衡利弊、顧全大局才有可能接近雙贏。
有的案件中,是創業的那方固執已見、寸土不讓;有的則是沒有經營能力的那一方,非得把公司股權拆了,攥一把在自己手裏。這些看似暫時對自己有利,其實最終未必都是最有利的選擇。
第二道雷區:股權結構的雷區
“真功夫”這個品牌你可能知道,在幾年前經曆了生死危機。起因當然是老板和老板娘鬧矛盾,但是雙方家族一場惡鬥,最終把創始人鬥到監獄去了。
這個結果,和這家公司股權結構的硬傷有很大關系。
“真功夫”是創始人和太太各有25%股權,另外50%是太太娘家兄弟的,這樣一來小家庭內部兩股力量完全均等,小家庭與外部力量也完全均等。出問題的時候,太太這25%是雙方家族必爭的,因爲她的傾向,決定了誰掌控經營權。
這個案子的結果是,太太和娘家兄弟聯手,把創始人送進去了。(真是娶了個好老婆)
公司經營,很多決策需要超過二分之一的投票才能通過,如果夫妻搭檔創業,倆人各占一半股權,發生矛盾的話,一方的提議另一方不同意,公司就搞不下去了,律師的行話叫“公司僵局”。
我見過很多這樣的案例,最後不得已只好到法院請求解散公司,清算財産,從此你走你的路,我過我的橋。這麽做,表面上看,是分出了一個高低曲直,但公司卻不得已散了,其實很可惜。
當然,夫妻店不是說只要打破對等結構就可以了,這裏面還有很多門道,需要提前好好規劃。
第三道雷區:信息不對等
這種狀況,常常發生在夫妻有一方完全不參與公司經營的模式裏。
不參與經營的一方,必要的公司信息不掌握,不懂管理,公司的財務狀況也不了解,遇上心術不正的配偶,就可能發生大額財産損失。
比如xxxx,算了不舉例子了免得被找麻煩。
企業與家庭如何平衡?
如何兼顧平衡,避免創業的艱難擦傷家庭,也別讓婚姻拖累企業。作爲律師,我給你四個建議。
建議一:家業分明
很多創業者、企業家,都有個特點,在家裏也特別願意發指示、給命令。尤其是雙劍合璧型的創業夫妻,常常在飯桌上就開個小小的股東會。
這樣有利有弊,但當公司穩定了,建議還是將家庭和事業做一定的分離。
如果暫時分不開,也盡量不把經營中的摩擦、企業中的上下級關系帶到家庭中,而是建個雙重結構,在家裏就談愛,在公司就談事。
公私界限分不了,夫妻反目撕逼早啊。
建議二:信息透明
對于創業夫妻來說,信任是必須的,而知情權也是要保障的。
公司名稱、股東信息、辦公地址、經營狀況和財務報表等,這些關鍵信息要是做到心中有數了,就不會胡亂猜疑,也有助于婚姻牢固。
建議三:股權安排
如果是雙方都參與經營的公司,股權結構必須精心設計,即避免對峙,又要能制衡。
如果是一方經營,也得好好規劃,不同情況不同方案:比如婚齡長、另一方貢獻大的,可以在她/他名下也放部分股權,或者作爲公司監事;公司大,新結婚的,可能就有完全不同的思考方向了。
建議四:配套措施
婚姻財産協議、私人信托、慈善基金、人壽保險都是很好的工具,可以配套使用,用來平衡夫妻之間的利益,既可以牢靠婚姻,又可以穩定經營。
本講小結
創業是當前財富積累的重要方式,很多人在家人的陪伴下開始創業,很多人在創業的路上遇到自己的另一半,創業中可能面對的三重財産風險,及引發風險的三大雷區,絕大多數人都會遇到。
而針對這個情況,平衡企業和家庭的四個建議,分別是家業分開、信息透明、合理安排股權,最後配合使用信托、保險之類的工具。
祝各位創業的夫妻檔,並肩作戰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