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整合/鄭宗敏
香港《大公報》18日發表題爲《法官絕不能充當暴行庇護者》的署名評論,表達香港市民希望法官和裁判官不能包庇違法者、司法公正能夠得到有效彰顯、暴徒能夠被繩之以法的強烈願望。
然而,在20日宣判的一個案件,卻再次讓人大跌眼鏡,更讓衆多市民質疑香港法官有失公允。
塗”中國必勝”被判4周,暴徒侮辱國徽卻保釋在外
在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大門塗字,不到兩日男子即被火速判刑;圍攻香港中聯辦,投擲油漆彈汙損、侮辱國徽,肇事暴徒至今仍保釋在外。
據香港“東網”報道,現年37歲的秦姓內地男子持港澳通行證赴港,8月18日晚前往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試圖用噴漆在領事館大門噴塗“中國必勝”字樣。但他以紅漆噴上“中國必”三字、未噴完“勝”字就被美國領事館保安發現並制止。
被告男子 圖源:香港“東網”
該男子事後承認“我唔妥美國佬,所以我搵油漆噴美國佬(我不喜歡美國人,所以找油漆噴美國人)”,並稱因認爲美國涉及近期香港一系列事件,所以從內地買油漆來港,在美領館噴字。被告表示自己並無受任何人指使犯案。
該案件8月20日在香港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被裁判官判處監禁4星期。
值得注意的是,據文彙網報道,參與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的部分示威者,于7月21日晚上突襲香港中聯辦,國徽受辱,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後,鎖定其中一名涉案人士,于26日中午12時許采取行動,在香港長沙灣元州邨拘捕一名28歲本地男子馮某彬,男子涉嫌刑事毀壞、非法集會及侮辱國徽三罪。
然而,該男子其後獲准保釋,須于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違法有先後,罪行有大小,兩宗案件孰緩孰急、孰輕孰重一目了然。一個從速從嚴,一個卻且慢且寬,司法“雙標”讓人無法理解。
一暴徒襲警被判5周,7名香港警察執法全部被判2年
類似上面這樣讓人無法理解的事情在香港並非第一次出現,早在2014年“占中”期間發生的七警案,就讓廣大市民對香港法官以及香港司法體系公正性産生了質疑。
當年10月14日晚,一些港媒拍到7名警察在添馬公園執行驅散“占中”示威者的任務時,涉嫌毆打示威者曾建超。2017年2月,港區法院判處7名警察入獄兩年,而用液體淋潑警察,有著明顯襲警和拘捕行爲的“占中”分子曾建超,卻只被判監禁5周。
這個判決引起警界等各方錯愕。得知擔任主審法官的杜大偉是英國人後,很多人更感疑慮,開始反思從港英時期繼承來的司法制度。
七警案後,更多類似案件逐漸累積,越來越讓人感覺香港各級法院的不少判決有偏向之嫌。
2014年“占中”期間,4名示威者沖擊立法會並毀壞玻璃大門,造成近60萬港元損失。但法院僅判4人150小時社會服務。在“占中”事件中沖鋒陷陣的黃之鋒、羅冠聰,非法集會罪名成立,最高面臨2年監禁,但最後也只分別被判80和120小時社會服務。
羅冠聰(左)與黃之鋒(右)
2016年旺角暴亂,警方拘捕約90人,只有約50人被起訴,僅6人定罪,而且刑罰輕微。一名“旺暴”青年用磚頭襲警,導致警員受傷流血,也只被判18個月感化令。
今年7月28日上環沖突中,逾40人被控暴動等罪名,東區裁判法院7月31日進行第一次提訊,44人被控至少一項暴動罪,但當日所有被告獲准保釋,僅需遵守宵禁令、其間不得離港。
今年8月初,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突擊搜查天水圍天瑞邨一單位,搜出30個疑似煙霧彈及22個制作中的煙霧彈。23歲青年盧俊希被控一項管有炸藥罪,結果亦獲得保釋,傳媒報道,當事人及家人“喜出望外”。
面對著一系列司法判決,輿論中質疑聲四起。香港衆多市民質疑,在香港這幾年發生的多次暴力沖突中,組織者和幕後指使大都安然無恙,遍布香港各級法院的外籍法官發揮了很大作用。
司法判決頻頻有失公允,背後主因是香港外籍法官制度
了解法官制度的朋友們都知道,無論是中國還是英國,法官必須是本國國籍,而在香港就不一樣了,香港的法官可以是外籍,也可以有雙重國籍。
我們可以看一下近年來香港司法機構一些活動上的照片,裏面充斥了大量的歐洲面孔。
如今的香港,雖然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兩個首席法官,“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但其余法官,卻可以是外國人擔任。
2016年,香港政府任命17人爲2016年新一屆香港終審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僅有兩人爲中國香港籍,其余均爲外國籍或雙重國籍。美其名曰外籍法官可以保證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立”,但這種制度的背後的本質,卻是對香港司法主權的悖離,是擺脫了《基本法》的“獨立”!
香港外籍法官的政治立場,從上述一系列司法判決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對待“港獨”分子,他們如春天般溫暖,能保釋則保釋,不能保釋也從輕處罰;而對待內地噴塗的市民和香港警察卻如寒冬般嚴厲,從嚴從速判罰。如果這種結果是公平的、令人信服的,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說到底,香港的外籍法官之所以存在,還是回歸之前英國佬下的一步棋,這步棋,它們下得用心良苦。所謂“司法獨立”下的“自由心證”就是英國佬給我們埋下的定時炸彈,“心”這玩意兒,真的不敢恭維,因爲我們無論如何也無法相信,這些人能和我中華民族一心。
香港白皮法官
香港外籍法官制度,已經成爲香港的一大公害,甚至可以毫不諱言的說,這一制度已經成爲亂港分子囂張的重要原因之一。關于香港外籍法官制度的危害,新加坡國立大學教授鄭永年在談及“外部勢力在香港扮演的角色”這一問題時也深有體會。
他認爲,香港的問題關鍵就在國際勢力在香港不僅不用負責任,不受香港法律的約束,相反,可以左右香港司法、影響香港司法。
這是非常嚴重的制度錯位。內地尊重一國兩制,香港的司法權不在內地手裏;那,在香港人手裏嘛?當然也沒有。所以才有警隊抓人、法官放人的局面反複出現。
新加坡和香港以前都是英國殖民地,但是新加坡的司法體系經過了改造,代表現代新加坡的利益;香港呢?代表誰的利益?
法治的確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核心話語,但它掌握在外國人、掌握在香港既得利益者手裏。當年港英當局可以在發生暴動後抓人,現在爲什麽反而不行?就是制度錯位了。
來源 | 羊城派綜合人民日報、央視新聞、參考消息網、海外網、環球時報、俠客島、中華之聲、觀察者網
責編 | 鄭宗敏 魏禮園
實習生 | 賴楚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