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職業教育和培訓
一、體系框架
新加坡的職業教育和培訓包括:技術課程(technical courses)、職業教育培訓課程(TVET programmes)、高等教育層面的職業教育培訓課程(TVET programmes at tertiary level)。
技術課程在中等教育階段提供,時間爲4年,在一般技術學校(normal technical school)學習。入學條件是必須完成初等教育,通過小學的畢業考試。學生有5-7門課,其中英語、數學和計算機應用爲必修課。技術課程的畢業生可以到技術教育學院(Institute of Technical Education)深造學習有關課程。技術課程畢業的學生也可以到通用教育證書(GCE)系統取得O級資格。這使他們能夠繼續進入高等學術或職業學習領域,包括直接進入理工學院(polytechnics)。
職業教育培訓課程在中等以後、非高等層面提供,時間爲2-3年,在技術教育學院或理工學院學習。入學條件是完成中等教育並取得有關資格,包括通用教育證書O級、N(A)級、N(T)級,或者替代性的資格。技術教育學院提供的課程最終取得國家技術教育學院證書(Nitec)或者高等國家技術教育學院證書(Higher Nitec)。除了全時的學院培訓,學生還可以通過公司和技術教育學院聯合提供的培訓課程來取得技能證書。技術教育學院還與外國夥伴合作開設技術文憑課程(如汽車工程,廚藝等),以提供額外的技能發展的通道。對進一步教育感興趣的,還可以基于他們的國家技術教育學院證書或者高等國家技術教育學院證書進入理工學院學習。
高等教育層面的職業教育培訓課程,時間爲3年,在理工學院學習。入學條件是:取得通用教育證書O級、A級,完成理工學院基金課程(PFP)或者技術教育學院課程。理工學院提供一系列的課程,使學生取得行業相關的技能,爲他們在相關領域工作作准備。這些領域包括工程、應用科學技術和生物技術、信息與通信技術、健康科學、早期兒童教育、商業研究、會計、社會科學、大衆傳播以及數字媒體。理工學院的畢業生,如果願意深造,可以基于他們的文憑資格進入大學學習。
理工學院和技術教育學院剛畢業的學生,還能參加技能未來(SkillsFuture,教育部下設的一個委員會)的掙錢和學習計劃(Earn and Learn Programme)。這個計劃是一個工作學習計劃,既包括在車間的工作實踐學習,也包括在學院的學習。掙錢和學習計劃爲理工學院和技術教育學院畢業的學生提供更多的機會,在學校學習的基礎上繼續深造,學習知識和技能,有利于他們更好地適應今後的工作。
與技能未來掙錢和學習計劃類似,還開發了新的工作學習技術文憑(Work-learn Technical Diploma)課程,與主要的雇主密切合作來提供。學習在車間和校園進行,70%的課程時間用于工作培訓。技術教育學院提供這一文憑,課程一般要持續2年半到3年。拿到這一文憑,技術教育學院的畢業生能得到許多職業發展的機會。
二、管理和資金
國家人力委員會包括貿易與工業部、人力部和教育部,負責國家技能人才的計劃和培訓。教育部負責監督新加坡技能未來委員會引入政策的實施。
教育部向所有的教育機構(包括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如技術教育學院和5個理工學院)提供資金。總的開發資金數額,因各個機構的年需求不同而有波動和變化。需求取決于教育的類型和層次,變化很大。然而,總的趨勢是,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的開支以及每個學生的開支,在不斷地上升。以2015年爲例,一個職教學生每年的開支數額,約相當于12000新元(約8830美元)。
一般來說,接受培訓者報名參加職業教育培訓課程,應該支付費用。在一些方案下,新加坡人和定居者的課程會得到補助,最高達課程費用的70%。其余的費用可以通過技能未來信用貸款(這是一個政府支持個人終身學習的項目)來支付。
三、資格體系
新加坡統計局出于統計的目的,開發了《新加坡標准教育劃分》。該標准根據教育種類(初級,中級,中級以後,等等),區分不同的教育水平,但是並沒有確定和描述這些水平的能力情況。它有10個水平。
1.一級爲無資格級(初級之前,或較低初級)教育。該級別的,未通過初級學校畢業考試或類似的考試。
2.二級爲初級資格教育。這一級別的,通過初級學校畢業考試或類似的考試。
3.較低中級資格教育。未通過通用教育證書N級(普通級)或O級(一般級)考試或類似的考試。
4.中級資格教育。至少通過N級或O級中的一個或類似的考試。
5.中級以後資格教育(非高等教育)。至少通過A級(高級)考試或類似的考試,或者取得國家技術教育學院證書或者高等國家技術教育學院證書,或類似的證書。
6.理工學院文憑。由理工學院授予文憑或高級文憑。
7.專業資格。通過專業機構或職業機構取得證書、文憑或其他資格。
8.學士或同等文憑。由大學授予學士學位或類似的文憑。
9.研究生文憑(證書)資格(不包括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由大學或研究生教育培訓機構授予研究生文憑或證書。
10.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類似的。由大學或研究生教育機構授予學位或類似的。
技術教育學院開發了一個職業教育培訓證書框架系統,它提供了4個層次的資格,具體情況如下:
一是技術教育學院技能證書,發給以完成初級學校教育作爲門檻的課程。
二是國家技術教育學院證書,發給以完成N級或O 級作爲入學條件的一些課程。
三是高等國家技術教育學院證書,發給以完成O級或N(A)級作爲入學條件的一些課程。
四是技術文憑,發給以相關國家技術教育學院證書或高等國家技術教育學院證書爲入學條件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