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力部3月3日表示,持有直系親屬證者(Dependent Pass),從5月1日起必須要有工作准證才能繼續留在新加坡工作。
這些DP持有者從5月起就要申請工作通行證(Work Pass)如就業准證(Employment Pass)、S准證或者工作准證(Work Permit),取代現有的同意書(Letter of Consent)。
人力部長楊莉明表示,持有同意書在新加坡工作的DP持有者占所有工作准證者的1%。
如果是目前已經持有工作許可證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大家也不用擔心。只要許可證還在有效期,就可以正常工作。直到到期,按照規定申請工作准證即可!
申請時,雇主需要協助辦理,向當局申請適用的工作准證,就可以繼續聘用該名職員啦!
這條政策實施後,直系親屬證持有者將不能通過申請LOC信就能在本地工作。注意:這條政策目前只針對DP,不針對LTVP。
DP創業人士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那除了在新加坡本地做工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受到約束,在本地創業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也要注意,政策要收緊啦!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
1. 必須是獨資經營者、公司合夥人或持有至少30%股份的公司董事
2. 經營的公司必須聘請至少一名月薪達1400新元的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該員工必須得到至少三個月的公積金。
只有同時滿足以上兩點要求,申請到工作准者,相關行業的工作者才能繼續經營,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可以經營到工作許可證到期,或是在更新工作許可證時申請一次性延長證件,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不過,這都是暫時性、有期限的。
誰可以申請LTVP:
需要去移民廳申請的情況:
1.新加坡公民的配偶
2.PR的配偶
3.新加坡公民/PR未滿21周歲的小孩
4.21周歲以上新加坡公民/PR的父母
5.尋求在新加坡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6.小孩/孫輩在新加坡持學生准證讀書的女性
7.尋求准許在新加坡分娩者
需要去人力部申請的情況:
1.SP/EP准證持有者的配偶(Common Law)(月薪6000以上)
2.SP/EP准證持有者超過21周歲的未婚殘疾子女(月薪6000以上)
3.SP/EP准證持有者未滿21周歲的未婚繼子女(月薪6000以上)
4.SP/EP准證持有者的父母(月薪12000以上)
5.Entrepass(創業准證)的父母(一年之後,公司聘請6名本地普通員工,或者聘請2名PME,同時開銷達到20萬新幣。)
6.PEP准證持有者配偶(Common Law)、超過21周歲的未婚殘疾子女、未滿21周歲的未婚繼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