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的知識點充斥著各種媒體,然而很多信息都過時了,有的信息明顯有誤,百利來希望爲大家更新與鞏固新加坡公司的正確知識點。
基礎篇
1.比起香港來說新加坡稅種比較多,常見的稅種除了與香港公司相似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物業稅、印花稅外,還有消費稅、預提稅等。但是離岸經營的新加坡公司主要關注的只是企業所得稅。
2.對于企業所得稅,與香港的二級稅率不同的是新加坡的企業所得稅率是17%,新注冊公司(企業法人做股東除外)頭三年可以享有全額減免政策:就是每年的應稅利潤頭10萬(所有貨幣單位均爲新幣)可以減75%,後面20萬內再減50%,然後才按17%繳稅。大部分年份(但不是每年都有)有稅額再減免25%。過了頭3年,每個企業也能享有部分減免政策:就是每年應稅利潤的頭1萬減免75%,剩下的29萬內減免50%。每年還有每年的稅務虧損可以在之後的5年內都可以抵扣將來的利潤。
3.對于個人所得稅,與香港薪俸稅不同的是,新加坡對于居民納稅人與非居民納稅人的征收規定與稅率都有區別。
4.與香港公司相似,不同情況的新加坡公司可以選擇企業所得稅0申報、不活躍報告、做賬(審計)後報稅這三種方式。
與香港公司不同的是,如公司未達到以下條件不需要進行審計。
每個財政年度收入超過1000萬新元;
在每個財政年度結束時總資産超過1000萬新元;
在每個財政年度結束時擁有50名員工以上。
5.與香港公司相似的是,新加坡公司的結賬日可以自行確定,公司的財務年度可以在一年的任何一個月內結束。通常情況下,第一個財務年度不超過18個月。接下來的財務年度按12個月來計算。如果公司已經確定財務年結束時間,那麽在未來的2個財務年之內不能更改。通常情況下,如果公司在某一個月注冊,那麽就會在第二年的那個月之前結束財務年。
6.所有公司每年都需要向IRAS提交兩個《公司所得稅申報表》。
除了豁免申報ECI的公司,其他公司都需要在公司財務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計算公司的ECI以及進行呈報。
IRAS提醒所有公司,包括沒有開展業務活動或處于虧損狀態的公司,必須于11月30日前遞交其YA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CS Lite / CS / C表格)。
7.與香港公司保留7年的財務報告不同,新加坡要求保留至少5個財政年度的財務報告。
進階篇
與香港公司相似的是,新加坡公司可以申請離岸稅務豁免
新加坡公司要獲得免稅必須符合三項條件:
當在新加坡收到該筆來自海外的收入時,産生該筆收入的海外國家最高的企業稅率(標題稅率)至少是15%;
該筆收入在海外已經被征稅。外國所得稅的稅率可以與標的稅率不同;
當局認爲免稅將對該居民公司有利。
免稅申請資料:
收入的性質和數額;
該筆收入來自的管轄區;
海外司法管轄區的標題稅率;
已在獲得該筆收入的外國轄區內納稅。
由于收入來源具有一定的複雜性和爭議性。沒有一種通用條規可以應用在每種情況,以確定某筆收入來源的正確地點是新加坡還是海外。
1、以下幾點可以作爲指南來確定某筆收入的來源:
(1)確定産生相關盈利的營運,並確定這些營運發生的地點;
(2)確定買賣合約生效的地點(從貿易商品賺取盈利的地點),例如,協商、簽訂和執行合約;
(3)對于以賺取傭金爲業務的公司,需確定旗下代理在哪裏進行工作。如果這些活動在新加坡進行,則收入將被視爲來自新加坡。
2、對于已確定來自外國的收入,接下來應確定該收入是否于新加坡收取。如來自新加坡以外地區的收入,在下列情況下,被視爲在新加坡收取:
(1)以現金、支票、利息、電子轉賬等形式彙入、發送或帶入新加坡;
(2)用于清償任何在新加坡進行的貿易或商業債務;
(3)用于購買任何帶入新加坡的流動資産(例如,與您生意相關的設備或原材料)。
外國人和外國企業也許會擔心因使用新加坡的銀行和基金管理設施而被征稅。但是,在新加坡收取的海外收入,只會向在新加坡居住的個人,或在新加坡的實體征稅。因此,非居民個人,或不在新加坡營運的外國公司,可以把他們的海外收入帶到新加坡而無需被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