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那美拉監獄的另一名前監獄官赫爾米(33歲)也涉案。他被指在2020年10月四次把三名囚犯的資料泄露給阿都卡林,這些資料就包括囚犯住址、親屬聯絡等。赫爾米料會在9月6日出庭承認四項抵觸官方機密法令罪名。
監獄署說,它的所有職員都經過關于處理機密資料的培訓,並清楚知道違反相關法令的後果。監獄署嚴正看待任何泄露機密資料的事件,觸犯者將依法處置。
阿都卡林面對欺騙、抵觸濫用毒品法令等罪狀,自2015年10月24日開始服刑,至今已坐牢超過六年。因爲此案,他2021年被加控七項控狀,包括六項抵觸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以及一項恐嚇罪,案件目前還處在審前會議階段。
新加坡監獄署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監獄署是在牢房裏發現字條後展開調查,揭發兩名監獄官涉嫌提供一些機密資料給囚犯,因此將此案交由貪汙調查局處理。兩名監獄官事發後遭停職,過後辭職。
爲了確保關在牢裏的私會黨頭目,在自己執勤時不要添麻煩,前監獄官答應對方要求,把數名囚犯的個人資料泄露給對方。他在星期三(8月24日)因爲兩項觸犯濫用電腦法令的罪名被判坐牢10周。
2020年1月至10月,被告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至少六次泄露囚犯的個人資料。阿都卡林平時通過牢房的對講機,給被告提供某囚犯的編號,讓他查看該囚犯目前在哪間獄所,被告登入工作系統取得資料後,再把相關資料遞給對方。
被告法塔胡拉(38歲)被自2008年起便在各所監獄擔任監獄官,他在2017年或2018年起擔任丹那美拉監獄獄所TM1的夜間值勤員,認識了囚犯阿都卡林(35歲)。
案情顯示,被告知道阿都卡林是某私會黨的頭目,經常在監獄惹是生非。爲了阻止阿都卡林在自己執勤時惹事,被告答應對方要求,把數名囚犯的個人資料泄露給他。
控方指被告必須得嚴懲,以阻遏執法人員濫用權力。律師求情時則指被告真心懊悔,懇請法官看在被告第一次觸犯法律的份上從輕發落。被告要求展期服刑,將在9月5日入獄。
貪汙調查局早前發出文告說,阿都卡林根據從兩名監獄官取得的資料,對另一名囚犯進行威脅,揚言會傷害對方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