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穿著米白色襯衫、黑色裙子和黑色外套獨自出庭。她告訴法官,自己不打算聘請律師,將自行向控方作出陳情。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在今年3月6日下午3時許,兩度在沒戴口罩的情況下出現在烏節路。
被告潘秋玉(55歲,譯音)面對兩項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和一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的控狀。
控方則指出,被告相信會被加控一項額外控狀。
她在庭上說,她在上個星期五(9月2日)接到會被提控的通知,但她早在兩個星期前就已安排要在9月13日出國,會先飛香港,再通過鐵路到中國深圳,然後到新疆,懇請法官批准她離境。
庭上早前揭露,被告在海軍服務12年,2002年以少校的軍階退休。
觸犯傳染病法令若罪成,被告將面對罰款最高2萬元,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
因屢次在公共場所沒戴口罩入獄16周,前海軍女軍官出獄不久後重犯,被指在同一天內兩度沒戴口罩逛烏節路,事後也沒按時到旅遊局接受調查。她在星期三(9月7日)再次被控上庭。
被告星期三早上面控後,下午再次回到國家法院向法官申請出國。
另外,根據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重犯者將面對罰款最高2萬元,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
另一項控狀則指她在同月31日早上10時,沒有按時到旅遊局位于旅遊閣(Tourism Court)的辦事處接受調查。
被告早前面對22項控狀,包括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以及18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她認罪後,去年9月被判坐牢16周。
由于被告提交的文件不夠充分,法官要求她提交所有機票、住宿和行程等相關文件。法庭將在9月12日審理她的出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