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裏紮爾清楚知道條規,但他卻在病假期間10次出門,到位于實裏達的公寓上班。衛生部不久後接獲舉報,對他展開調查。他面對10項違反傳染病法令、以及傳染病(冠病19居家令)條例2020的罪名。他承認其中兩項罪狀,法官下判前把其他罪狀考慮在內後,判他坐牢三周。
控方指穆塔達每次在外送餐長達兩三個小時,在數個公共場所與公衆接觸。送餐並不屬于緊急情況,穆塔達沒有理由離開住家,認爲法官應該判他入獄。
穆塔達承認違反傳染病法令、以及傳染病(冠病19居家令)條例2020的六項罪名,控方以兩項提控,法官把其余罪狀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兩周。
分別在拿病假和履行居家通知期間多次出門,保安員和送餐員違反冠病條規,被判入獄。
法庭星期一(9月26日)審理兩起違反冠病條規的案件。兩名被告是阿都裏紮爾(46歲)及穆塔達(30歲),他們案發時分別任職公寓保安及送餐員。
穆塔達則時因爲沒有接種疫苗,今年4月3日淩晨從兀蘭關卡入境我國時,收到長達八天的居家通知。可是,在接下來的五天裏,他照樣出門送餐、允許另一人進入他的組屋單位,甚至騎車到兀蘭關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這段期間上門檢查時找不到人。
阿都裏紮爾2020年5月三次看醫生,被診斷患上呼吸道感染,連續14天拿病假。診所醫生和助理都提醒他在病假期間不可外出,診所的櫃台也有相關的新聞報道,提醒違反相關條規所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