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幫朋友做借貸擔保人,結果從泰國回國居家通知期間,接到大耳窿的追債電話。他擔心大耳窿會上門騷擾中風的母親,清晨搭私召車出門找借錢不還的朋友算賬,因此違反了居家通知,昨天被判監四周。
男子做擔保人,讓朋友跟大耳窿借錢,結果從泰國回國居家通知期間,接到大耳窿的追債電話。他擔心大耳窿會上門騷擾中風的母親,清晨搭私召車出門找借錢不還的朋友算賬,違反了居家通知,昨天被判監四周。
當擔保人而惹上麻煩的被告符清冠(32歲)面對一項觸犯傳染病(冠病19居家令)條例,他昨天認罪後被判刑。
案情顯示,他在四個月前替一名男友人做擔保人向阿窿借1000元,結果他3月17日從泰國回國,在居家通知期間接到阿窿的追債電話,阿窿更放話指若3月28日晚上8時仍未收到錢,就會上門騷擾。
男友人當時表示會解決,豈料阿窿在3月28日晚上再次撥電給被告,指還未收到男友人的錢。
被告擔心阿窿上門騷擾中風母親,氣沖沖地在隔天淩晨4時,也就是他居家通知結束兩天前,乘私召車到友人住家算賬。
結果友人當場揮拳打他的頭,被告氣得要友人給他一把刀,聲稱要自我了斷,所幸友人的父親及時阻止。
被告隨後報警處理,也向警員坦承自己違反居家通知,之後再搭德士回家。
調查顯示,他出門兩個小時期間沒戴口罩。
被告求情時說,他選擇淩晨4時出門,就是爲了避開人群,而且阿窿已盯上他家,他才會急著出門解決此事。
除了符清冠之外,還有三人因違反居家通知,昨天再度上庭,其中兩人被判刑,另一人則展期認罪。
現年64歲的張世隆于3月20日從印度尼西亞回國,但他卻五次不顧居家隔離出門買飯和晨運,事後被控一項觸犯傳染病(冠病19居家令)條例和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第21A條文,昨天被判監四周。
另一名被告西蒂(25歲,空服人員)面對兩項抵觸傳染病(冠病19居家令)條例,指她從澳大利亞回國後,不顧居家通知與丈夫出門購物和買香煙,全程約20分鍾沒戴口罩,被判罰款4000元。
被指居家通知期間將朋友帶進酒店客房的張天喜(37歲)則原定昨天認罪,但律師要求展期准備求情書,案展6月3日。
私召車司機非法聚餐 還把照片放上網
“我們非法聚餐,那又怎樣?”
私召車司機蘇盛材(38歲)與親戚共租一輛轎車提供私召車服務,但他在病毒阻斷措施實施隔天交車時,應邀到對方家吃晚餐,還拍照放上網,並寫著“我們非法聚餐,那又怎樣?”。
結果是——罰款4500元。
早前已被控觸犯與冠狀病毒相關條例的四人昨天再度上庭,其中三人認罪後被判刑,另一人的案件展期進行審前會議。
蘇盛材和親戚不同住,卻上門一起用餐,因而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的管制令條文,是首個在阻斷期違例聚餐而被定罪的人。
另外,因同事確診染冠病的瓦迪雷迪(35歲)本應在2月16日至25日居家隔離,他卻因即將返工想整理妝容,在隔離令結束前一晚到商場購買剃須刀,違反隔離令,被罰3500元。
44歲的阿都薩瑪德則在組屋底層喝酒,被安全距離大使要求戴上口罩時,不僅推開對方,還朝地上吐痰,被判監四周及罰款1500元。
面對八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勒提納薩米(63歲)則表示有意申請無償律師處理案件,案展5月29日進行審前會議。(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