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兩次借阿窿 害雇主被騷擾
介紹其他女傭 可抽擁三四十元
經營JJ Gold Fine Jewellery金店的呂先生(42歲)說,曾上門找女傭了解爲何沒還錢時,被雇主誤認是大耳窿而報警。
“女傭薪水才700元,之前欠下大耳窿,還要寄錢回家,不可能還有錢買金飾。”
女傭解釋說,買金飾時不需付錢,只須提供工作准證資料、地址,並在合約上簽字,就可拿走金飾,事後分期付款。合約上除了女傭名字、准證號碼、雇主地址外,也注明購買金飾的重量和價格、每月分期付款數額、逾期未付款的滯納金和取消合約的條款等。
記者走訪位于柏齡頓廣場的金店,發現門口貼著“先買後付”的廣告,只要付50元手續費,就能帶走金飾,事後再分期付款。
“女傭如果逾期未付款,就會有一筆罰款;又或者女傭完全不能負擔,那雇主是否會遭殃?”
到金店留下准證資料,女傭就可分期付款買下金飾再典當,有雇主質疑賒賬買金的渠道,或讓女傭先用“未來錢”,最後越陷越深。
王女士(36歲,家庭主婦)告訴《新明日報》,她的印度尼西亞女傭(31歲)爲他們工作近四年,兩周前得知對方又借大耳窿後,找她面談時,意外發現女傭錢包有三張當票,起初以爲女傭偷金飾典當,後來才發現確實是女傭購買的。
“如果顧客不還錢,就會依程序到小額法庭處理,若女傭買了金拿去典當,雇主又把女傭送回國,我們只能當壞賬處理。”
她說,過去女傭也曾要求預支薪水,她也同意。“我們對她算是不錯了,還幫她還了大耳窿的債務,送她回國時,她道謝也道歉。”
他說,若雇主發現女傭有這樣的情況,可通知他們。
“那時女傭聲稱爲了寄錢回鄉給姐姐買地,才向阿窿借錢,所以那時就原諒她一次。”
“女傭們互相介紹的話,還會抽三四十元的傭金,介紹她的女傭因爲本身也借大耳窿欠錢,就通過這種方式賺快錢,相信很多時候女傭也沒錢還,買金飾拿去典當後,每月只在還滯納金。”
王女士說,據女傭透露,買金飾典當換現金的方式,也是其他女傭教的,對方還跟她說去哪間金店才能用免付錢方式買金飾。
金店老板:“先買後付”金飾限五克
事後,王女士找到女傭買金飾的合約,女傭才坦承于今年3月起,到柏齡頓廣場(Burlington Square)和城市購物中心(City Plaza)的金店,購買了三件共14.2克重的916金飾,花費了2772元。
每次買金飾後,女傭就拿去典當換現金,三件金飾共1110元。王女認爲,如此做法,讓女傭賒賬買了金典當,先用“未來錢”,或埋下隱憂。
王女士曾在今年3月接到大耳窿的來電,才得知女傭向大耳窿借了750元沒還,結果加上利息共欠1750元,還好女傭都把錢還清。
雇主已將女傭送回國。
“我家有老有少,現在最擔心的是,我們不知道金店接下來沒收到款項,會用什麽方式來討債。”
業者:我不是大耳窿
女傭之前已兩次借阿窿,害女雇主接騷擾電話,但仍好心幫還1800元阿窿債。
“我不想再沒完沒了,我們也擔心被大耳窿騷擾,最後我們替女傭還了1800元債務,之後才去報警,家裏也裝了電眼。”
她說,依照規定,在還未還清金飾價格前,金飾都屬于店家,顧客不得拿去典當。
豈料,上周王女士又接到大耳窿來電,得知女傭又借錢了。
金店老板呂先生說,會限制女傭購買五克的金飾。(楊量而攝) 呂先生稱出于好意,才推出讓顧客不用付款就能買到金飾的促銷活動。(取自面簿)
已送女傭回國
不願具名的女老板說,若要通過這方式購買金飾,顧客在購買前須出示證件,確保消費記錄良好,購買的金飾也不可超過五克。
王女士指出,疫情期間女傭無法回家,他們上個月坐遊輪旅行時,也帶上女傭一起去玩。
若顧客不還錢,員工會先到顧客家了解情況,若遲遲不還錢,才會請人去收債。“若女傭不還錢,還錢的責任也不在雇主身上,但若女傭被送回國,又把金飾拿去典當,就只好拿回當票去贖回,降低損失。”
根據買金飾的合約,若取消合約,就要退還金飾,再繳付250元的手續費。王女士說,原想替女傭贖回金飾,再還手續費,但深思熟慮後,認爲若幫女傭先還債,女傭還要繼續工作償還自己,擔心對方又借大耳窿,因此上周四(15日)把女傭送回國。
他澄清自己的是合法金店,並非大耳窿或非法借貸商,只是出于好意,才會推出不付錢就可先帶走金飾的促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