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會邀請三名講員: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首席執行官陳文仁、輝立資本(PhillipCapital)執行主席林華銘,以及《商業時報》前資深記者、《今日報》前特別任務總編輯康拉德(Conrad Raj),分析這起股災對投資者的沖擊,以及如何影響保護投資者和證券業的法律。
想回顧和了解更多詳情的公衆,可報名參加新加坡法律學會下月20日舉辦的免費講座—收盤鍾:重溫“新泛電”事件(Closing Bell : The Pan El Saga Revisited)。
新泛電是馬華公會前會長陳群川控制的海事制造挂牌公司,因無法償還超過4億5000萬元債務而倒閉。
提到“新泛電”(Pan-Electric)這起最黑暗的企業風暴,多數人還牢記新馬股市史無前例暫停交易三天。
爲解決危機,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當年安排四家銀行向股票行提供拯救基金,同時禁止期貨買賣,避免股票行倒閉。
金管局當年安排四家銀行提供股票行拯救基金
英語講座訂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4時,在國家法院“合樂廳”(Havelock Hall)舉行,可上網報名。講座主持人爲《海峽時報》投資版主任陳偉文。
陳群川被控唆使失信,操縱股市和欺騙等15罪,1986年被判坐牢兩年兼罰款50萬元。
1985年12月,這場股災讓5500個股民的股票一夜間成爲廢紙,也牽連多家挂牌公司與股票經紀公司,導致百年經紀行、豪門望族的家族公司和交易大戶等,紛紛應聲而倒。
陳文仁將分享事件如何影響今日的股市條規,康拉德則分享當年的采訪經驗。林華銘是輝立證券(輝立資本前身)的其中一名創辦人,將憶述與同行等候簽署當局草擬的“救生圈基金”(Lifeboat Fund)協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