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灣新北市新店區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案件。一家環保回收公司的莊姓男員工,2月26日整理廚房余料時割破黑色塑料袋,竟然發現女嬰屍體。
接到報案後,警方連夜查看監控視頻,發現女嬰疑似被丟在昆明街上一間燒肉店的廚房余料垃圾桶內,丟棄時間疑爲2月26日淩晨3點左右。另從附近監控攝像頭中鎖定一名黑衣男子,再細細追查,目前鎖定一對新加坡籍情侶,疑似特地來台灣生産,該女性嫌疑人來台灣時大腹便便,2人在案發當天下午已退房,離境返回新加坡。
警方查看監控視頻,發現燒肉店2月25日晚間11點左右將垃圾桶推下樓後,環保公司于淩晨5點左右將垃圾收走,因此推斷女嬰遭丟棄的時間大約是在26日零點至淩晨5點。但因該處無監控攝像頭照向垃圾桶,警方只能從周邊的監控攝像頭開始尋找蛛絲馬迹。
通過監控視頻發現,26日淩晨3點左右,一名黑衣男子提著黑色塑料袋,在細追查,發現疑似爲新加坡籍情侶,投宿萬華區旅館,並在旅館房間內采集到血迹,據旅館表示,該2名新加坡籍情侶已于案發當天就已退房。之後警察緊急聯系出境管理處,發現兩名22歲情侶已經離境返回新加坡,將會聯系相關單位協助緝捕。
事件爆發後,嫌疑犯逃回新加坡藏匿,爛攤子留在台灣,試圖規避刑罰,所作所爲令人震驚。據台灣相關司法人員解釋,新加坡刑法第3條規定,國民的境外犯罪行爲視同于境內實施,得于國內接受審判與受罰。意味著這對新加坡情侶在台的犯罪行爲如果違反新加坡刑法,回國仍得受罰。
司法人員接著說明,從新加坡刑法觀點來看,有如下幾種情況:若兩名嫌疑人是有計劃地把嬰兒活生生丟進廚房余料桶致死,恐觸犯302條的謀殺罪,處以死刑!若兩人是一時失手犯案,非預謀殺人,則犯過失殺人罪,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女性嫌疑人是産後抑郁而殺女嬰,新加坡刑法考量其情可憫,在310條特別設立一個婦女殺嬰罪,可避免死刑,但仍得面對無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還不清楚這對新加坡情侶的作案動機和目的,但女嬰已死已成事實,對犯罪者早點抓拿歸案並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