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培賢
新加坡Bionix步兵戰車後退碾死路虎車司機劉凱案,正規軍人訓練員王麟傑上尉(30歲)被判魯莽行爲導致他人死亡罪成。
法官昨天下判時表示,被告知道戰車案發時很有可能隨時移動或倒車,卻選擇在沒有通知戰車的情況下命令路虎車(Land Rover)超車,而身爲路虎車駕駛指揮員(vehicle commander)的被告,也沒有確保路虎在30米的安全距離以外停下,行爲魯莽。
法官認爲,這起致命意外會發生是因爲被告王麟傑失責所導致。(海峽時報)
法官:戰車後退雖“偏左” 但在合理範圍內
辯方在審訊中辯稱,無論被告行爲是否魯莽,戰車駕駛員沒有遵守規定“直線倒車”,後退時偏向左邊才會碾過路虎,致死的責任不能都歸咎于被告。
對此法官表示不認同,指戰車駕駛員在後退時雖然“偏左”,但依然在合理的範圍內,意外會發生是因爲戰車駕駛員沒接到通知,路虎也沒停在安全距離外,而這一切都是被告的失責所導致。
這起意外發生在2018年11月3日上午9時58分,軍隊當時在惹蘭慕萊軍訓區進行爲期三天的雙邊野外訓練。死者是全職國民服役人員劉凱(22歲),案發時他在軍訓區中駕駛路虎,負責載送王麟傑視察訓練。
全職國民服役人員劉凱在2018年11月3日進行爲期三天的雙邊野外訓練時,被Bionix步兵戰車後退碾死(檔案照)
王麟傑被控後不認罪,案件在今年3月開審。
早前的審訊揭露,路虎原本停在離戰車超過30米的安全距離以外,但劉凱聽從被告的命令後開始超車。過程中,突然傳出槍聲,路虎因此停在離戰車後方不到20米。
戰車因爲遇到“敵襲”,開始倒退,在約八秒之後碾過路虎,造成劉凱身亡。
法官宣讀判決時指出,被告前後共做了八次筆錄,起初完全沒有提及他命令劉凱超車的事,直到調查人員後來拿出行車記錄器畫面,他才說自己“不記得”或者“不知道爲什麽”。
但是,他被控之前在警戒供詞(caution statement)中改口,突然記得一切,指他當時擔心不移走的話,就會向敵軍曝露戰車的位置,而且他也以爲不會有危險。
法官認爲王麟傑的說法不可信,指種種證據及證人的證詞顯示,被告案發時清楚知道“敵軍”就在周圍,戰車很可能因爲遇襲而隨時做出移動或倒車的行動,被告卻故意不顧或者無視這個風險,選擇在這種危險的情況下依然命令路虎超車。
Bionix步兵戰車(海峽時報 檔案照)
法官指出,被告身爲駕駛指揮員,有責任照看司機的安全,但是他除了沒有確保路虎停在30米的安全距離以外,也沒有按照規定在超車時利用路虎上的通訊器材通知戰車。
案件昨天下判時,庭室座無虛席,在犯人欄上的被告聽聞裁決後面無表情。
由于控辯雙方都表示需要時間准備刑罰陳詞,法官將案件展期至12月20日。
根據法令,魯莽行爲造成他人死亡罪名成立,被告面對的最高刑罰是五年監禁、或罰款,或者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