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聊聊國內與國外BIM應用狀況概述與介紹!目前Building SMART的組織成員包含:澳洲、荷蘭、比利時、意大利、法語區結盟、德語區結盟、伊比利結盟、中國、日本、南韓、北歐、新加坡、英國和愛爾蘭等。茲將Building SMART組織成員中各國家BIM的應用概況分述如下:
(1)美國:最早開始使用BIM的國家之一。于2007年開始,其主要計劃必須提交3D BIM信息模型。美國建築師協會AIA于2008年提出全面以BIM爲主整合各項作業流程,徹底改變傳統建築設計思維。
(2)英國:2009年倫敦地鐵系統以BIM作爲全線設計與施工之平台。制定BIM模型建立作業標准(AEC(UK)BIM Standard) ;
(3)新加坡:最早開始投入法規自動檢核研究之國家。應用BIM處理與建築物整個生命周期項目文件相關的議題。包括:都市設計審議、建築設計審查、結構設計審查、臨時施工許可、消防安全、法令完成證書、定期結構檢查等項。2010年新加坡公共工程全面要求設計施工導入BIM,2015年開始要求以BIM興建所有公私建築工程;
(4)中國:2010 年上海最高建築上海塔工程,要求導入BIM模型並在施工中以 BIM爲協作平台。在各主要城市的大型建築物多已采用BIM技術,同時設計研究機構及民間企業亦投入大量人力與資源,使BIM的發展更爲迅速;更詳細內容,請點擊閱讀【國內BIM應用現狀分析與未來發展前景】
(5)韓國:成立全國性 BIM發展項目計劃,于2010年1月發布「建築領域BIM應用指南」。該指南是建築業業主、建築師、設計師等采用BIM技術時必須的要素條件以及方法等的詳細說明書。
(6)丹麥:公共工程項目若超過兩百萬歐元,規定必須使用BIM模型與IFC標准。
各國家與地區【BIM系統】應用情形表
好了,關于國內與國外BIM應用狀況概述與介紹就爲大家介紹這麽多,希望通過此文能夠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