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9月8日報道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8日報道,伊拉克聯邦最高法院7日宣布,駁回什葉派宗教領袖薩德爾領導的“薩德爾運動”提出的解散國民議會訴訟。
報道稱,伊聯邦最高法院當天發表聲明說,憲法規定,解散議會不屬于法院職責。議會如不能成功履行職責,可自行解散。
據報道,“薩德爾運動”早前以本屆議會自2021年10月議會選舉後一直未能選出新總統和組建新政府爲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散議會。
報道稱,根據伊拉克憲法,解散議會的提案必須由三分之一議員聯署、或由總理經總統同意發起,並獲得絕對多數議員投票支持才可通過。
據報道,去年10月,伊拉克舉行新一屆國民議會選舉,“薩德爾運動”獲得73個議席,成爲議會最大黨派。今年1月9日,新一屆國民議會舉行首次會議。伊拉克憲法規定,議會應在首次會議召開後30天內選出新總統,新任總統隨後指派議會最大黨團推出的人選出任新總理並在30天內提名內閣人選。自2月7日至今,因出席會議的議員人數未達法定人數等原因,總統選舉被數次推遲。
報道稱,6月12日,由于未能如願組建多數派政府,“薩德爾運動”議員集體辭職。薩德爾之後在什葉派陣營中的對手所主導的政治團體成爲議會最大黨派,這一黨派有意推選的新總理人選遭到薩德爾反對。從7月底開始,薩德爾的支持者在多個省份開展示威活動,抗議新總理候選人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