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廣東省中新廣州知識城條例》(下稱《條例》)已經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月23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就該《條例》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上述消息,並介紹《條例》的制定情況及主要內容。南都記者從會上獲悉,《條例》共6章47條,對知識城建設發展的總體支持、科技創新與知識産權保護、知識密集型産業發展與人才支撐、對外開放與合作、服務與保障等方面作出規定。這是我國4個中新國家級雙邊合作項目中首部省專項立法的地方性法規。
《廣東省中新廣州知識城條例》新聞發布會現場。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陳永康表示,《條例》將爲知識城建設發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包括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戰略、知識城改革經驗制度化、支持廣州發揮“引擎”帶動作用等三方面需要。
立法保障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
回顧中新廣州知識城的建設史,這座位于廣州東北部的郊區新城已迎來發展的第12個年頭:
2010年6月30日正式奠基,2018年11月升級爲中新國家級雙邊合作項目。2020年8月,國務院批複同意《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明確提出要將知識城建設成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對知識城發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目標和要求。
中新廣州知識城將建設成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圖爲知識城航拍
陳永康表示,此次制定《條例》,爲知識城建設發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主要基于三方面需要。其一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戰略的需要,“知識城要成爲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重要引擎,構建支撐創新的營商環境,需要通過省立法解決有關問題和障礙,支持知識城的知識創新、機制創新和制度創新。”他稱。
其二是知識城改革經驗制度化的需要,這在于知識城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形成了一批實踐證明行之有效、人民群衆滿意、市場主體支持的改革舉措,需通過法規規範固化提升,爲知識城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更堅實的基礎制度保障。
其三是支持廣州發揮“引擎”帶動作用的需要。陳永康稱,做好中新廣州知識城立法工作,就是抓住了支持廣州發展的牛鼻子,通過立法保障促進廣州在“十四五”時期加快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和“四個出新出彩”。
陳永康介紹,《條例》是我國4個中新國家級雙邊合作項目中首部省專項立法的地方性法規。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知識城立法工作,主導建立推進中新廣州知識城立法工作聯席會議工作機制,省、市、區三級聯動協作,實現當年立項、當年提請審議、當年度表決通過。
該《條例》共6章47條,對知識城建設發展的總體支持、科技創新與知識産權保護、知識密集型産業發展與人才支撐、對外開放與合作、服務與保障等方面作出規定。
依法賦予知識城更大管理權限
“知識城立法的首要任務是將政策依據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爲法律依據,支持知識城深化改革、先行先試,爲知識城創新發展賦予更大的管理權限。”陳永康表示,此次《條例》制定,能夠爲知識城的管理體制機制、區域聯動發展以及建設發展具體事項等方面賦權賦能。
具體而言,《條例》分類賦予了知識城有別于一般行政區的管理權限,對有關國家經濟建設管理權限、省級經濟建設管理權限、調整由廣州市實施的省級經濟建設管理權限以及調整由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的省級經濟建設管理權限等四方面的管理權限,依法由知識城管委會行使的相關要求做出規定,並加強監督,規定:“知識城管委會承接行使上述經濟、建設管理權限情況,應當定期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同時,《條例》一方面支持知識城與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聯動發展,依法複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其他區域的改革試點措施,按照國家規定可以擴大試點範圍的,省人民政府可以優先安排在知識城實施。另一方面,支持知識城與廣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聯動發展。
聚焦建設發展具體事項,《條例》把握知識創新、對外開放等方面重點,規範了知識産權申請綠色通道、專利代理領域對外開放、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新型研發機構綠色申報通道、職稱評審下放、用地供給和保障等26項涉及國家和省事權事項,切實給予更大力度的權限支持。
實行嚴格的知識産權保護標准
科技創新與知識産權是知識城發展的重要成色,也是《條例》的重要篇章。近年來,知識城不斷深化綜改試驗,打造知識創造新高地。此次《條例》明確,將集聚科技創新要素、強化知識産權保護,大力發展知識産權服務業。
《條例》抓住科技基礎設施布局、科研機構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等科技創新基礎要素,最大程度地集聚和提升區域創新能力,在項目經費、機構申報、機構待遇等方面支持知識城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培育和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規定“省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門應當爲知識城建立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綠色申報通道”。
陳永康提到,爲強化知識城的知識産權保護,此次立法要求,知識城實行嚴格的知識産權保護標准,建立健全涵蓋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等環節的保護工作體系,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手段加強知識産權保護,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同時要求,支持中國(廣東)知識産權保護中心等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發揮作用,爲重點産業知識産權快速審查、快速維權、協同保護等提供服務支撐。
“作爲生物醫藥企業,生命科學領域的每一次技術革新和叠代,企業的知識産權關系千萬患者的生命健康持續發展,也是企業發展的重要戰略。”當天發布會上,百吉生物醫藥首席科學顧問兼科學委員會主席Jean-Paul Thiery如是說。據了解,百吉生物(Biosyngen)是首批入駐中新知識城的新加坡科研企業,百吉生物醫藥是中新雙方在生物醫藥領域合作的代表性項目。在Jean-Paul Thiery看來,《條例》加強對知識産權的運用和保護,既體現了政府的工作力度與決心,也折射出知識城運用更加高效的管理理念和手段,不斷打造優越的投資環境,使得本地企業有了強烈的歸屬感、安全感、獲得感。
爲有效發展知識産權服務業,《條例》支持各類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發展和建設,在其發展的同時重點健全知識産權創造與運用培育機制,優化知識産權融資服務體系。同時,發揮好知識城作爲全國唯一國家級知識産權綜合改革“試驗田”作用,推動專利代理業務對外開放,支持外國專利代理機構按照國家規定在知識城設立常駐代表機構開展業務,紮實推進與新加坡在知識産權領域的合作,共同培養知識産權領域的國際化專業人才,提升知識産權服務業對外開放水平。
廣州市黃埔區委副書記陳智勇認爲,《條例》實施後,不僅能使知識城成爲保護要素最齊備區域,爲知識産權快速維權、協同保護提供有力支撐,也將進一步提高知識産權運營和服務國際化水平。
縮短創新藥的上市時間與成本
根據知識城建設以知識密集型産業體系爲主導的知識創新高地戰略定位,《條例》第三章明確規定,知識城要重點發展生物醫藥與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等六方面産業,並規定知識城要發揮知識密集型産業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協同周邊區域實現高質量發展。
“生物醫藥産業研發周期長、投入大”,陳智勇注意到,《條例》規定知識城管委會要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檢查服務窗口做好保障,“這兩個窗口將爲知識城生物醫藥企業提供快捷、便利的新藥注冊及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服務,縮短企業創新藥品上市的時間和成本。”
“生物醫藥行業蘊含巨大發展潛力,是中新兩國展開互利合作的最佳領域。”Jean-Paul Thiery表示,這使得百吉生物在知識城投資發展更有信心。而在知識城的生物醫藥發展領域,百濟神州、龍沙、諾誠健華等重大項目撐起建設世界一流生物醫藥園區的脊梁。
陳智勇還介紹道,新一代信息技術産業産品和技術更新叠代比較快,對專利審批效率、時間周期要求比較高。目前,知識城已經落戶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在此基礎上,《條例》規定在知識城開通專利優先審查、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等知識産權申請綠色通道,這將大幅提升專利授權速度,有效地促進企業創新成果的轉化運用和保護。”他表示。
此外,陳智勇提到,新型研發機構是區域創新體系的重要生力軍,也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包括知識城在內,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數量已達39家,總數爲全市第一,其中有不少與知名高校和科研機構共建的高端研發機構。《條例》規定在知識城建立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綠色通道,未來將助力知識城的新型研發機構集聚效應進一步鞏固和擴大。
保障知識城處于人才政策高地
放眼全球,人才是産業發展的重要支撐。據陳智勇介紹,十一年來,在良好的産業發展環境帶動下,知識城集聚了由王曉東、施一公等24位院士領銜的頂尖人才隊伍,培養碩博研究生3400余名、産教融合高端應用型人才1000余名,成爲灣區人才高地。
如何進一步提升知識城對全球人才的“虹吸效應”?陳智勇注意到,《條例》從頂層設計上保障知識城處于人才政策高地,規定全省重大人才管理改革創新舉措在知識城先行先試,省級重大人才服務平台在知識城設立載體。
作爲研發機構負責人,廣東粵港澳大灣區國家納米科技創新研究院副院長李紅浪則留意到,《條例》規定,在政府資助的重點創新項目中賦予創新領軍人才人財物支配權和技術路線決定權。“這項規定擴大科技領軍人才自主權,使首席科學家及其團隊能夠潛心從事科學研究,有利于探索頂尖高端人才的培育引進新模式,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他說。
爲知識密集型産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此次《條例》規定,要推動港澳醫療、教育、規劃、法律等領域的專業人才在知識城便利執業。引進的同時,還注重培養,支持國內外知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高端研究咨詢機構依法在知識城合作辦學、設立研究院或者人才培訓機構。支持知識城符合條件的企業自主開展企業主體專業的職稱評審。
在人才服務方面,《條例》要求知識城管委會設立一站式人才服務大廳,引進國內外一流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爲各類人才提供專業精准服務。拓寬人才溝通渠道,開展論壇沙龍、合作拓展、創業路演、培訓提升等柔性和增值服務。還要求,在人才住房保障、跨境商業醫療保險、勞動保障監察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務和權益保障。
“人才在知識城得到的支持力度更大,享受的服務將更便利,人才交流和科研成果對接也將會更緊密。”李紅浪表示。
據悉,目前,知識城已經創建全國首個“海外人才創業創業零跑動”服務中心,獲批全市首批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加之《條例》還規定在境外人才引進上實行更加開放的政策、打造國際人才自由港等等,“這些措施將大大提高知識城的國際競爭力,有助于吸引更多海外人才選擇到知識城來創新創業。”陳智勇稱。
建立中新廣州知識城智庫
開放與合作,是知識城與生俱來的發展使命。在此方面,《條例》既強化了知識城中新合作的特色優勢,又進一步突出知識城的國際特色。
一方面,《條例》明確推進知識城在科技創新、産業發展、知識産權、人才培養、城市治理、營商環境等方面與新加坡開展合作,建立與國際高標准投資貿易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同時,建立中新廣州知識城智庫,對標國際高端創新論壇,打造知識領域的國際化高端戰略對話平台,加強與新加坡知名大學和科研院所的教育合作。
另一方面,《條例》提到,要擴大知識城金融業開放,探索開展有關跨境金融業務。積極引進外資,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在知識城開展現代服務業創新業務,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支持跨區域的行業組織或者境外合格評定機構依法在知識城設立認證機構,從事相關活動。
此外,爲推進行政服務管理便利化,《條例》規定,在知識城辦理行政許可事項,實行一站式受理、信用承諾制審批、限時辦結、跟蹤服務等制度。在知識城辦理政策兌現事項,實行一門受理、集成服務、限時辦結、免申即享等制度。在知識城實行經營涉及的多項許可事項與營業執照一次申請、並聯審批、限時辦結。
《條例》還爲知識城的建設發展提供了多方面保障。當中規定,在財政保障上,省人民政府、廣州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支持知識城經濟社會建設發展。在用地保障上,知識城推行清單制方式出讓産業用地,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探索二、三産業混合用地供給等。還從省層面對基礎設施、機構設置、糾紛解決等方面的保障作出了相應規定。
確保省、市條例之間保持銜接協調
當天發布會上,廣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廖榮輝表示,爲更好地推動《條例》的貫徹實施,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將通過推進法規宣傳解讀、加強法規實施保障、完善配套制度措施等三方面主要工作發力。
他提到,接下來,市人大將依法行使監督職權,開展執法檢查,綜合運用專題調研、代表視察、專題詢問、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等多種方式,深入了解法規實施和制度執行情況,增強監督剛性。並且,督促中新廣州知識城管委會貫徹落實法規明確的制度規定和職權職責、全面做好事權下放的承接工作、及時主動向國家和省有關單位請示報告法規執行情況,著力推動法規規定的各項重大制度安排加快落地,促進法規全面正確有效實施。
同時,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2012年制定的《廣州市中新廣州知識城條例》開展立法後評估,對照《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以及省政府印發的《〈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實施方案》的要求,圍繞中新廣州知識城的建設發展需要,加強立法調研,了解立法需求,適時對廣州市相關地方性法規進行修改完善,確保市條例與省條例之間保持銜接、協調,通過立法推動、引領、支持和保障中新廣州知識城加快改革創新發展。
采寫:南都記者 莫郅骅 通訊員 曾妮 範敏玲 李小妮 李劍鋒
圖片:通訊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