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德尚玉 北京報道
今年2月,二十國集團(G20)召開財長與央行行長會議。會議指出,可持續金融對實現綠色、韌性、包容的全球經濟複蘇至關重要。各方將推進《G20可持續金融路線圖》,發展轉型金融以支持有序綠色轉型,同時擴大可持續金融市場,便利發展中國家和中小企業獲得綠色融資、降低綠色融資成本。
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將把建立轉型金融框架作爲最重要的議程之一。包括中國、歐盟、英國、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南非在內的許多國家和地區也將明確轉型金融政策框架作爲未來一段時間可持續金融發展的重要任務。
早在2021年10月末,G20領導人峰會就批准了由中美牽頭的可持續金融工作組提交的《2021年G20可持續金融路線圖》(以下簡稱《路線圖》)。《路線圖》提出了提升全球可持續金融界定標准的可比性與一致性、建立全球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標准、建立轉型金融框架等重要發展方向和19項具體行動。
如何理解轉型金融概念,下一步如何推進?爲此,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專訪了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共同主席、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博士。
馬駿介紹說, 一些國際機構(如國際資本市場協會)和經濟體(如歐盟)已經出台了關于轉型金融或包括轉型金融內容的若幹規範性文件,目前我國的一些地區(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湖州市)和金融機構(如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已經推出支持轉型金融的第一批指導性文件。但是,在現有的綠色或可持續金融體系下,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界定標准、披露要求等還不夠明確,金融機構對于經濟活動中的“轉型”活動,以及高碳或“棕色”活動還存在無法明確識別的情況,因此一些金融機構“不敢”爲轉型活動提供金融服務。
馬駿建議,監管部門應該牽頭制定轉型金融框架,在轉型標准、披露要求以及激勵措施等方面,給出明確的要求和指引。他還提出轉型金融體系應具備的五大要素:界定轉型活動;明確如何披露轉型活動;明確轉型金融支持工具;激勵機制和保證公正轉型。
轉型金融框架包括五大要素
《21世紀》:綠色金融已經發展了許多年,爲什麽現在要提出發展轉型金融?
馬駿:經過多年的發展,在目前定義下的綠色金融確實取得了長足的進展。比如,在中國,綠色信貸占全部貸款的比重已經接近10%。但是,目前綠色金融(包括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工具)的界定標准是各種綠色目錄,而綠色目錄中包括的項目多數爲接近“純綠”的項目(在氣候領域,指的是接近淨零排放的項目),不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汙降碳但還達不到純綠要求的項目尚未被納入。另外,目前綠色金融的支持對象主要是項目,而非企業。對許多高碳企業來說,即使它們有可行的低碳轉型方案,也很難獲得綠色金融的支持。
在現有的綠色或可持續金融體系下,一些希望支持轉型經濟活動的金融機構“不敢”爲轉型活動提供金融服務。這是因爲,目前關于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界定標准、披露要求等要素尚無法明確識別哪些經濟活動屬于“轉型”活動,哪些屬于高碳或“棕色”的活動。
例如,某些銀行和投資機構希望向煤電企業提供貸款或股權投資,以支持其轉向低碳清潔能源業務,但在沒有明確標准的情況下,由于擔心被市場和第三方認證機構、非政府組織和媒體批評爲“洗綠”,而放棄了這些貸款或投資計劃。國際上不少銀行或投資機構選擇了簡單地將所有與煤電企業相關活動均列爲“禁止融資”類別的做法。
如果這種簡單化的金融‘減碳’做法繼續下去,對整個經濟的平穩運行和低碳轉型十分不利。該做法可能會使原本可以成功轉型的許多高碳企業被迫倒閉和成爲擱淺與不良資産,人爲導致經濟萎縮、失業和金融風險。同時,如果任由金融機構隨意以轉型金融的名義支持各類高碳企業自稱爲“轉型”的經濟活動,也可能加大‘洗綠’的風險。因此,監管部門應該牽頭制定轉型金融框架,在轉型標准、披露要求以及激勵措施等方面,給出明確的要求和指引。
《21世紀》:轉型金融框架應該包括哪些要素?
馬駿:以支持碳中和爲目標的轉型金融框架爲例,我認爲這個框架應該包括五大要素:一是告訴市場如何界定轉型活動;二是明確如何披露轉型活動;三是明確用哪些金融工具來支持轉型活動;四是安排激勵機制來支持轉型活動;五是保證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
金融機構如何有效界定轉型活動
《21世紀》:看來轉型金融的關鍵是要明確界定轉型活動,即說明哪些是轉型活動,哪些不是。應該用哪些方法來有效界定?
馬駿:對轉型活動的界定可以在兩個層面進行,一是在原則層面的界定,二是給出一個具體的轉型活動目錄。在原則層面的界定相對比較容易。比如,對與氣候相關的轉型活動,若幹在國內外已經初步形成共識的界定原則包括:
第一,轉型活動要有明確的減碳效果,這些效果要與巴黎協定(碳中和)目標的要求相一致。
第二,轉型活動可以是具體的項目,也可以是更爲廣泛的企業經濟活動(其中包括一系列投資項目和業務轉型活動)。
第三,轉型活動在減碳的同時,不能對其他可持續目標(SDGs)産生明顯的負面影響 (即“無重大損害原則”)。比如,減碳的轉型活動不應該汙染環境和破壞生物多樣性。
第四,轉型活動的主體(企業)須設定減碳的量化目標和時間表。
第五,較爲複雜的轉型活動(如無法通過轉型目錄和目錄中明確的量化指標直接識別的轉型活動)需要得到第三方專業機構的“轉型”認證。
《21世紀》:具體的轉型活動目錄應該如何編制?
馬駿:對一些有條件的經濟體(如産業部門對轉型活動已有明確要求的國家)和大型金融機構,我認爲應該采取編制“轉型目錄”的方式來明確轉型金融應該重點支持的活動。這個目錄可以大大降低投資機構識別轉型活動的成本,同時減少由于投資人無法理解和運用“原則”性界定標准可能帶來的洗綠風險。
目前,歐盟的可持續金融目錄中已經包括了轉型活動的一個子目錄,多個國家也正在編制各自的轉型活動目錄。在金融機構層面,渣打銀行、星展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也已經推出了自己的轉型活動目錄或清單。
一個比較理想的轉型目錄,應該列出政府和監管部門基本達成共識的各個高碳行業的轉型活動,同時盡可能給出界定轉型活動的量化指標,如必須達到至少百分之多少的減碳、能效提升、綠電占比升幅等目標。爲了保持足夠靈活性,避免過分限制創新性的轉型活動,目錄還可以包括其他符合轉型原則的活動,但應該規定此類活動必須經過第三方認證。
轉型金融披露應確保不出現“洗綠”
《21世紀》:轉型金融的披露與傳統的綠色金融披露有什麽區別?
馬駿:在綠色金融領域,我們看到比較多的是綠色債券的披露。綠債的披露除了對發行主體的一些相關情況介紹之外,主要是披露資金用途和該項目所産生的環境效益,如減了多少碳或汙染物。
對轉型金融來說,披露要求會更加複雜。其主要目的是要反映轉型金融所支持的主體和項目與碳中和目標是一致的,確保不出現“洗綠”或“假轉型”的問題。
根據國內外已有的經驗,對獲得轉型融資的企業應該要求其披露如下內容:第一,企業的短、中、長期轉型戰略或行動計劃,其中包括技術路徑、籌資和投資計劃等;第二,企業的長期轉型戰略和路徑應該與碳中和的目標相一致 (監管部門可借鑒SBTi 的做法,進一步明確評價“一致性”的方法);第三,範圍1-2的企業碳排放曆史數據(有條件的可包括範圍3)、在未來轉型規劃下的碳排放水平和強度預測,以及測算碳排放和減碳效果的方法學;第四,企業內部如何監督落實轉型計劃的治理機制和政策安排;第五,各個階段轉型計劃和轉型效果的落實情況;第六,從轉型金融籌得資金的使用情況;第七,“無重大損害原則”的落實情況。
轉型金融工具有很大發展空間
《21世紀》:轉型金融的第三個要素是轉型金融工具,在這方面有什麽具體思路?
馬駿:在綠色金融領域,已經有了包括各類債券、股權、保險産品在內的一個內容比較豐富的工具箱。轉型金融由于剛剛起步,目前看到的主流産品主要是與可持續挂鈎的貸款和債券。這些産品將利率與企業的可持續業績(KPI)挂鈎,以期産生激勵綠色轉型的效果。比如,把貸款與債券的利率與企業減碳效果挂鈎,如果減碳效果超預期,銀行和債券投資人可以把利率減下來;如果效果差于預期,就需要提高利率或用其他方式對企業“罰款”。
目前的這些支持轉型的貸款和債券類工具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同時也應該看到,作爲轉型活動的不少高碳企業主體,往往是杠杆率較高、財務狀況不理想的企業;大量中小企業也需要轉型;也有不少轉型企業可能需要采用一些並不成熟的綠色低碳科技,而這些技術本身面臨風險。對這些企業,貸款和發債未必是首選的轉型融資工具。這些高杠杆企業、中小企業、需要嘗試新技術的企業往往更需要股權融資。因此,有必要發展重點(乃至專門)支持轉型活動的股權投資基金和並購基金、夾層基金,鼓勵更多的PE、VC投資機構參與轉型金融活動,充分發揮股票市場支持轉型的作用。
此外,鑒于轉型活動涉及許多不確定性,有必要支持轉型的保險類産品來幫助企業規避轉型過程中面臨的技術、業務、市場風險。政府背景的擔保基金可以積極開發支持轉型活動的擔保産品,爲符合條件的轉型企業和轉型項目提供風險分擔機制,以降低其融資成本。在投資組合層面,金融機構也可以考慮開發以轉型資産爲基礎資産的ABS、REITS以及轉型股票和債券基金等産品。
支持轉型金融的政策措施尚少
《21世紀》:前面提到轉型金融框架的第四個要素是政策支持,爲什麽需要這些政策支持?
馬駿:與綠色金融類似,轉型金融所支持的經濟活動也有很明顯的正外部性,比如可以幫助高碳企業加速減碳,從而爲國家、全球實現碳中和目標做出積極貢獻,以避免本世紀人類共同面臨的氣候危機。從區域來看,支持高碳企業成功開展轉型,也可以幫助避免由于不轉型和轉型失敗所造成的失業、不良資産等影響社會穩定和金融穩定的問題。因此,政府有義務采取適當的政策激勵,來提升轉型活動的規模、速度和質量。
《21世紀》:有哪些可以支持轉型金融的政策工具?
馬駿:多年來,各國已經出台了許多支持綠色低碳轉型和綠色金融的政策措施。比如,在支持綠色金融的貨幣政策工具中,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推出了碳減排支持工具,日本銀行已經推出了支持氣候轉型的再貸款(Climate Response Financing Operations),歐央行和英格蘭銀行已經在其資産購買計劃中納入了關于資産的氣候風險評估因素,有些央行正在考慮將綠色低碳資産納入合格抵押品。
在支持綠色發展的財政政策工具中,許多國家和一些地方政府爲綠色項目和綠色企業提供了補貼、擔保、貼息等支持措施,北歐和其他幾個國家實施了碳稅。歐洲、中國、韓國等約30個國家和地區已經建立的碳交易機制爲減碳活動提供了重要的激勵。此外,各國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和工業減碳的行業性政策也有力地支持了綠色低碳轉型。
由于轉型金融只是在近年剛剛啓動的一項創新,各國專門用于支持轉型金融的政策措施還很少,但完全可以借鑒已經出台的綠色金融支持政策來設計轉型金融支持政策。事實上,只要對轉型金融有了明確的界定標准和披露要求,立即可以把一些現有綠色金融支持政策的適用範圍擴大到轉型金融。
當然,也需要根據轉型金融的一些新特點,研究和制定一些專門用于支持高碳企業向低碳轉型的政策。比如,政府有必要考慮建立專門支持某些高碳領域 (如煤電、鋼鐵、水泥) 轉型的基金,重點支持這些領域的轉型示範項目和用于推動轉型的關鍵技術。
納入公正轉型需循序漸進
《21世紀》:轉型金融框架的第五個要素是保證公正轉型,公正轉型的內涵是什麽?
馬駿:近年來,許多國家都強調要在應對氣候變化的過程中保證實現公正轉型,但目前還沒有一個全球公認的對公正轉型的明確定義。一個比較普遍接受的含義是,在向低碳轉型的過程中,應該關注和防範轉型活動可能帶來的對就業和對弱勢群體的負面影響,從而保證轉型活動的社會公正性。
比如,如果一個高碳行業或高碳企業的轉型活動導致了大量的失業和貧困問題的加劇,這就不是一個“公正”的轉型。當然,也有各種機構和意見領袖們提出,還應該關心轉型活動對能源安全、物價(通脹)、收入分配、社區發展、土著部落、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的影響,並采取一系列措施來評估和緩解這些影響和問題。
《21世紀》:需要采取哪些措施來推動實現公正轉型?
馬駿:我的觀點是,由于對許多國家來說,轉型金融框架還在初步構建的過程中,在其中納入公正轉型的要求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在沒有足夠實操經驗的情況下,短期內可以在轉型金融框架中設定比較有限的目標,即納入一些可操作性較高的公正轉型的要素,其他更爲複雜的要素可以在未來發展中逐步加以考慮。
比如,在第一版的轉型金融框架中,可以把公正轉型的焦點放在轉型活動對就業和能源安全的影響這兩個領域。簡單地說,可以在框架中提出若幹原則,要求轉型金融支持的經濟活動盡可能保證就業穩定(針對各類轉型企業)和能源安全(針對轉型中的能源企業)。
具體的做法可以包括:要求轉型活動的主體(企業)在轉型計劃中包括對就業影響的評估和具體保障措施;如有要求員工在公司內部轉崗的情況,應制定轉崗和培訓計劃;在不得不進行有限裁員的情況下,要有失業保險、提前退休補償和再就業培訓等具體安排;對能源企業的轉型活動,應該評估和規劃這些活動對能源供給的影響,避免出現大規模能源短缺和價格飙升;轉型企業應該披露其轉型計劃對就業和能源安全的潛在影響,和在落實轉型計劃過程中産生的實際影響;金融機構在設計轉型金融工具時可以考慮將企業的就業和能源安全表現作爲與利率或其他利益分配方式挂鈎的K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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