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海峽時報7月29日報道,一名新加坡富商李正彥因在新加坡比多克水庫路上開車襲擊一名警官,還將其拖行100米,被判4年7個月監禁,並支付3700美元(約合人民幣2.6萬元)罰款。
據報道,2017年11月,李正彥因未系安全帶駕駛被警察攔下。當警察走近汽車和司機交談時,李正彥卻直接駕駛著他的白色瑪莎拉蒂逃離了現場。
但這名富商沒發現的是,一名警官的制服被夾在他一側的車門上,以至于那名警方被富商的車拖行了100米。不久後,李正彥發現了後車門的”事故”,急忙停下車,並讓那名滿臉是血的警方摔倒在路邊,而這時,李正彥還仍然想著逃跑,所以對警方沒有給予任何幫助迅速開車離開。
隨後,這名警官因右膝蓋、頸部和背部骨折在醫院接受治療。
據報道稱,該警官因爲傷勢嚴重,可能對自己的身體産生持久的影響,他的一名朋友表示,他在搬運重物時背部會非常疼痛。當地檢察官說:”受害者沒有直接死亡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
然而,哪怕已經傷人如此,李正彥的辯護律師在請求判處時,還企圖用賣慘的方式替他開脫。
李正彥的律師告訴法官,李正彥患有情緒焦慮和輕度抑郁,還患有失眠症,因此,他依賴酒精和安眠藥入睡,所以那次事故可能是他在不清醒的狀況下導致的。他現在已經知錯能改,所以請求法官給他判處不超過兩年的監禁,並處以”高額罰款”和”適當但不過度”的取消駕駛資格期限。
同時,李正彥還在庭審中辯稱,事故發生時並不是他駕駛的瑪莎拉蒂。他說,大約在事故發生前兩小時,他把車鑰匙交給了一個名叫”開爾文”的人,他很不情願地把瑪莎拉蒂借給了他,並稱對這個人也不是很了解。
但法院獲悉,李正彥沒有向處理此案的調查人員提供開爾文的具體信息。法官隨後質疑開爾文的存在,並認定李正彥在撒謊。
據了解,去年12月,法官判定李正彥九個罪名,包括事故發生後駕車逃逸和妨礙司法公正,涉及非法賭博活動等。
最終,法院判定這名富商4年7個月監禁,並支付3700美元(約合人民幣2.6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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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
責編:獨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