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30日報道,2015年巴黎恐怖襲擊案6月29日宣判,20名被告均被判有罪。
報道稱,2015年11月13日,巴黎發生嚴重恐怖襲擊,造成130余人死亡。恐怖襲擊案于去年9月8日開始在巴黎特別重罪法庭展開審理。這起案件共有20名被告,其中14名被告出庭受審。
根據29日晚的法庭判決,20名被告均被判有罪,其中19名被告被判犯有與恐怖主義相關的罪行,另外一名被告被判犯有共謀欺詐罪。現年32歲的薩拉赫·阿蔔杜勒-薩拉姆是唯一未被擊斃的襲擊者,他當晚被判犯有恐怖主義罪行和謀殺罪,被處以終身監禁,且不得提前釋放,這據報是目前法國法律最重的刑罰。在出庭受審的其他13名被告中,3名被判處30年監禁,他們須服滿三分之二的刑期;另外10名被告被判處2年至22年不等的監禁。20名被告接下來會有10天的時間決定是否上訴。
報道指出,法國檢方爲案件的審理進行了大量的准備工作,調查報告近5萬份,相關文件厚達53米;300多名律師參與庭審,數百名襲擊案的幸存者和遇難者親屬出庭作證。法國前總統奧朗德也曾在庭審期間出庭作證;襲擊案發生時,他是法國總統。
來源:參考消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