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被告決定將女傭送回印尼,她把坐在輪椅上的女傭送到機場,並塞了約6750元給女傭後就離開。女傭後來在機場人員的協助下回國,印尼媒體過後報道了這起虐傭案。
女傭發現右眼失明後,請求被告帶她去看診卻被拒。被告在同年4月至9月間持續暴打女傭的眼睛,以致左眼也失明。
女雇主烏咪卡爾蘇(43歲,家庭主婦)六項蓄意傷害和重傷女傭,以及觸犯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等罪名,其余10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當局也爲女傭增加了舉報的渠道,例如隨機進行家訪,要求中介檢查女傭受雇後的情況等。
被告也不斷拳打女傭雙眼,甚至用手機和衣架猛打女傭。在女傭倒地後,還扯女傭馬尾把她拽拉起來繼續打到衣架斷裂。
女傭被安排飛回新加坡助查,並在本地接受治療,但雙眼仍永久失明。
法官說,女雇主起初稱女傭事後能如常在屋內走動,顯然沒有全瞎,這個說辭與閉路電視畫面及醫藥報告不符,顯示女雇主沒有對自己的行徑表現出足夠的悔意。
控方在庭上播放七段廚房閉路電視的畫面,多段視頻顯示被告坐在餐桌旁用手機,丈夫在烹煮食物,女傭卻拿著布在地上爬著抹地。
自2021年8月29日起,當局實行每半年的強制體檢,醫生須檢查女傭身上是否有可疑或不明傷痕,而且雇主不允許在場,讓女傭可以直接與醫生對話。
女雇主也拖欠女傭約九個月薪水,沒有提供床褥和足夠的食物,導致女傭體重在一年半內從76公斤掉到52.8公斤。
律師代爲求情時稱,被告擔心染上冠病才不帶女傭求醫。她沒收女傭手機是擔心影響女傭工作,並非意圖阻止她撥電求助。
被告丈夫沒被提控 法官感震驚
人力部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被告已被永久禁止聘用女傭。當局已采取措施加強對外籍女傭的支持,以及盡早揭發虐傭案件。
庭上揭露,被告的丈夫沒有被提控,法官對此也感到震驚。
盡管女傭雙目失明,但被告還是逼迫她做家務,甚至多次拿熨鬥燙傷女傭的手臂。
受害女傭蘇吉嚴(51歲)來自印度尼西亞,2019年8月到被告家工作,2020年4月開始多次遭被告拳打掌掴,導致左耳變形。
女雇主虐待女傭的耳朵致變形,甚至打瞎女傭一只眼睛後,拒絕帶她求醫,還持續拳打女傭長達五個月,導致她另一只眼睛也被打瞎,還逼雙眼失明的女傭繼續做家務。
控方則指,被告的行爲“冷血”且帶有惡意,造成女傭身心創傷,還把女傭送回國企圖息事甯人,事後也一度在口供書中否認罪行,罪責相當重,籲請法官判她坐牢11年半和罰款9000元。
法官巴拉雷迪星期二(10月25日)下判時說,女雇主對女傭實施有辱人格的“懲罰”,這些惡毒的行爲近乎酷刑,判她坐牢10年和罰款4500元。
由于雙眼看不見,女傭只能依靠雙手摸索桌子和牆壁的位置,再繼續邊爬邊抹地。女傭不慎抓到被告丈夫的腳,後者還氣得大聲斥責女傭。
律師說,被告盡早認罪,還作出比欠下的薪水更高的賠償,並在民事訴訟中與女傭私下和解,懇請法官判她坐牢六年半和罰款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