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關總署獲悉,截至2018年年底,中國海關對來自稅務、財政、環保等部門的19,180家失信企業實施了聯合懲戒措施,下調了188家企業的信用等級,限制了19,180家企業成爲海關認證企業,並通過系統對上述企業進行了風險布控,加大查驗力度。
自2018年5月起,爲配合打擊“洋垃圾”走私專項行動,海關總署專門建立了向生態環境部的常態通報機制,每月定期通報涉及“洋垃圾”進境失信企業名單,加大聯合懲戒實施力度。截至2018年12月底,已通報6批共34家企業。據生態環境部反饋,已對其中6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爲的企業進行行政處罰,罰款金額合計50.8萬元;對其中4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爲的企業不予受理進口許可證申請。
據了解,此前海關總署聯合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等33個部門簽署了《關于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共同構建進出口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了納入“黑名單”、限制信用評定、加強審核和檢查、限制性管理和限制性參考等5類共39項聯合懲戒措施。同時,每天將海關失信企業名單推送給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由全國平台推送給各部門和全國各省級平台,在各部門各領域各地方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截至2018年12月底,海關總署已累計簽署34個聯合懲戒備忘錄,基本覆蓋了各個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
此外,2018年海關總署頒布了新的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出台了新的AEO(經認證的經營者)認證標准,基本形成新海關全國統一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體系,實現了國際貿易供應鏈上各類參與企業信用管理的全覆蓋。
在大力推進AEO互認的同時,中國海關對國內AEO企業開展信用評估,通過動態監控與評估,確保中國AEO企業持續守法合規經營。同時,中國海關還對已簽署的各項AEO互認安排開展實施成效評估,從通關時間、查驗率等不同角度對已實施情況開展績效評估,推動便利措施有效落實,不斷提升AEO企業“獲得感”。
據了解,爲促進國際供應鏈安全和便利,世界海關組織倡導並大力推行AEO制度,旨在通過海關對守法程度、信用狀況和安全水平高的企業進行認證,給予企業相應的通關便利,從而在確保貿易安全的前提下,顯著提升貿易效率,大幅壓縮通關時間。
截至目前中國海關已經與新加坡、韓國等9個經濟體的36個國家(地區)實現AEO互認,對上述國家(地區)的出口值已占到我國出口總值的約45%。據中國海關調查顯示,我國AEO企業貨物出口到已實施互認國家(地區)時,查驗率可降低60-80%,通關時間和通關成本可降低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