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日報
中共重慶市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持續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意見
(2021年7月24日)
營商環境是市場主體生存發展的土壤,好的營商環境就是生産力、競爭力。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和對重慶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爲主題,以市場主體需求爲導向,以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建設爲契機,創新行政管理和服務方式,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更好結合,到2025年,在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方面取得顯著成效,各類市場主體創新創業活力充分激發,企業和群衆獲得感持續提升,重慶營商環境整體水平進入國際一流行列。
二、營造優質有序的市場環境
(一)暢通市場准入。實施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排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動“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破解“准入不准營”問題。試點開展“一企一證”改革,探索“一照通”登記許可服務新模式。健全開辦企業長效工作機制,持續優化開辦企業服務,不斷提升開辦企業便利化水平。加快完善企業退出制度,推廣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建立簡易注銷容錯機制,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促進市場新陳代謝。(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等)
(二)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發展空間。深化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健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管體系,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等)
(三)優化要素供給機制。做好水電氣訊等供應保障,爲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加大“信易貸”、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等信用融資産品推廣力度,增加對中小微企業的信用貸款投放。深入實施“巴渝工匠”行動計劃和“雙千雙師”校企交流計劃,進一步促進産教融合,加快培養各類技術技能人才,有力支撐市場需求和産業發展。深入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促進要素跨區域自由流動和高效配置,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要素市場一體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金融監管局、市通信管理局等)
三、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四)加強權益保護。及時依法處置幹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産經營活動或侵害企業經營者人身安全、財産安全的違法行爲,切實保障正常生産經營秩序。推進以“易訴、易審、易解、易達”四大平台和“法智雲中心”爲核心的“智慧法院”建設,推廣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評估指數體系,推行並完善企業送達地址承諾制,提高商事糾紛司法審判和執行效率。嚴格執行知識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産權和合法權益。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在中小投資者維權、知識産權保護、國際商事爭端解決等專業領域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構,爲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責任單位: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知識産權局等)
(五)創新市場監管。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跨部門綜合監管、“互聯網+監管”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提高監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對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探索開展“沙盒監管”、觸發式監管,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鼓勵柔性監管,完善“免罰清單”制度,逐步擴大輕微違法經營行爲免罰清單範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等)
(六)嚴格規範執法。推動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行政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准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幹預。加快推行綜合行政執法,整合精簡執法隊伍,減少執法主體和執法層級,提高基層執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建立健全各行業、各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准,合理劃分裁量階次,糾正處罰畸輕畸重等不規範行政執法行爲。(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
四、營造透明便利的開放環境
(七)提升開放發展能級。發揮西部陸海新通道物流和運營組織中心作用,建設中歐班列集結中心示範工程,統籌東西南北四個方向、鐵公水空四種方式、人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四類要素,加快完善基礎設施體系、現代物流體系、政策創新體系,強化內陸國際物流樞紐支撐。創新推進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以制度創新爲核心,鼓勵陸上貿易規則等首創性、差異化探索。高標准實施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深化重慶與新加坡“點對點”合作,建設金融科技、航空産業、多式聯運等重點合作示範區。(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中新項目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辦等)
(八)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圍繞科技服務、商業服務、教育服務、金融服務、健康醫療服務、電力電信服務等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分類放寬准入限制、促進消除行政壁壘、完善監管體系、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提升服務業國際競爭力和整體發展水平。在全市域開放的基礎上,探索完善“産業+平台+園區”開放模式,推動服務業擴大開放在西部(重慶)科學城、兩江新區等重點開放平台和重點園區示範發展,完善區域內部功能布局。(責任單位:市商務委等)
(九)推動貿易和投資便利化。優化口岸布局,完善口岸功能,深化智慧口岸建設,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全鏈條延伸。持續推進口岸通關模式和物流模式改革,增強口岸綜合服務質效,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健全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體系,深化落實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等)
(十)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深入實施重慶英才計劃,整合推出重慶英才集聚工程,面向全球引進領軍人才及團隊,加大國家級人才培養、引進、推薦力度,加快集聚戰略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創業團隊。健全激勵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政策舉措,完善高端人才“塔尖”政策和青年人才“塔基”政策。構建全過程、專業化、一站式人才服務體系,分層分類爲人才做好子女入學、配偶就業、醫療保障等服務。(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等)
五、營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
(十一)規範服務標准。打響“渝快辦”政務服務品牌,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准化、規範化、便利化,提供線上線下統一、服務標准統一、服務品質統一的政務服務。健全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實現數據同源、動態更新、聯動管理。規範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推動政務服務事項集中辦理,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規範運行網上中介超市,推動中介機構高效服務。(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等)
(十二)提升服務質效。加強基層政務服務能力建設,全面推行“一網通辦”“一窗綜辦”及線上線下融合辦理,實現更多政務服務網上辦、就近辦、馬上辦。持續深化辦理建築許可、登記財産、納稅等重點領域改革,進一步減環節、縮時間、提效率、降成本。推廣“一件事一次辦”主題式、套餐式服務,實行“一次告知、一表申報、一窗受理、一次辦成”。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辦事效能由企業和群衆評定。大力推行告知承諾、容缺受理制度,創新推出智能導辦、智能審批、“秒批”等服務模式。加快推進“跨省通辦”“川渝通辦”。(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等)
(十三)強化數字賦能。聚焦企業全生命周期,對涉企服務審批事項、申請材料進行全流程全要素數字化解構,構建以“數據字典”方式歸集、多維度呈現的數據標准集合,打通數據聯通瓶頸,實現更多應用場景電子化。依托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實施企業畫像、分類識別,實現涉企政策精准推送。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推動實現政府部門核發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夠提供電子證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實體證照。(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大數據發展局等)
六、營造風清氣正的政商環境
(十四)打造誠信政府。加強項目投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社會管理等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嚴格履行依法向社會和市場主體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因政府換屆、領導幹部調整等違約毀約。全面清理涉政府機構拖欠市場主體賬款、不兌現政策、未履行承諾等情況,持續開展涉政府機構失信被執行人專項治理,防範和化解政府失信風險。(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發展改革委等)
(十五)健全政企溝通機制。落實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把聽取市場主體及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建議作爲制定涉企政策的重要程序。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充分運用“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爲市場主體提供全方位政策咨詢和投訴舉報渠道。建立領導幹部聯系企業制度,定期深入企業了解情況,聽取市場主體的反映和訴求,依法解決市場主體生産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市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等)
(十六)規範政商交往。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各級幹部坦蕩真誠同企業接觸交往,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提供優質服務,營造尊商、親商、重商、扶商、安商的社會氛圍。堅決查處誣告陷害行爲,及時爲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保護幹部幹事創業、服務企業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統戰部等)
(十七)嚴肅執紀執法。將整治損害營商環境的作風問題納入糾治“四風”重要內容,聚焦行政審批、招商引資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大力糾治慵懶散拖、吃拿卡要等行爲,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早發現、督促整改,對違規違紀問題嚴查快處,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等)
七、強化保障機制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謀劃思路、制定方案、推進實施等各環節。各區縣黨委、政府和市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爲重大任務抓緊抓好,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突出重點、形成合力、狠抓落實,紮實推進各項工作。
(十九)分工協作推動政策落地。市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統籌協調工作,形成高效運行的工作機制。市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盡快細化落實改革措施,加強指導服務,推進政策落地實施。各區縣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貫徹落實本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圍繞市場主體需求,探索推出更多務實管用的創新舉措。
(二十)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爲。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增強主動服務意識,提高服務市場主體的能力,真抓實幹、務求實效。建立正向激勵體系,加強對典型案例、創新成果的總結推廣,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完善容錯糾錯機制,爲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幹部撐腰鼓勁。
(二十一)強化督查考核和社會監督。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全過程督查機制,將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區縣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和市級黨政機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充分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和群衆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意見建議,主動接受監督。強化輿論引導,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和改革成效,公開曝光損害營商環境的反面案例,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都是營商環境”理念,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營商環境優化提升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