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如果是違法行爲,罰款、拘留都可以。但是把失信當作一個筐,什麽都往裏裝,信用還是它的本義嗎?
“友情提示:您于2019-07-15 08:06:32 在本市XX路口發生行人不按人行橫道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爲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請您通過交警App或前往違法行爲發生地所屬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時接受處理並繳款。”
簡單翻譯一下:你闖紅燈了,要交罰款。
如果你收到這樣的短信,請不要大驚小怪。交點罰款不算什麽,更可怕的還在後面。
南京交管部門新啓用的交通違法電子抓拍系統,主要針對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圖: 微博@南京交警
前不久,南京將行人一年闖紅燈5次及以上記入信用檔案,認定爲一般失信行爲。
闖紅燈只能說是違反法律規則,怎麽就和失信扯上關系了呢?
因爲闖紅燈,就被公然曬出來,甚至可能被限制貸款、買房、入戶,這樣不荒謬嗎?
甚至有網友認爲,這是懶政行爲,在濫用失信執法權。
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如果是違法行爲,罰款、拘留都可以。但是把失信當作一個筐,什麽都往裏裝,信用還是它的本義嗎?
2014年4月16日,南京市六合區金甯廣場上的LED顯示屏滾動顯示“老賴”名單和相關信息/圖蟲創意
闖紅燈也要上征信,
還讓不讓人過馬路了
南京這個新規,其實並不新。
早在2015年8月31日,深圳交警與第三方征信機構芝麻信用共同宣布,雙方開始合作搭建大數據交通管理征信系統。
與南京不同的是,闖紅燈行爲本身並不會被納入征信記錄。只有行政罰款賴賬不交,才會被納入芝麻信用分模型和信用報告。
那當然了,罰款賴賬不交,這已經超出了闖紅燈的範疇,自然可以納入失信行爲登記懲戒。
走出國門,其實德國也有類似規定。在德國,闖紅燈的代價也不僅僅是要支付一筆罰款,信用也會受到影響,第二年的保險費用將相應上漲。
但這些規定,都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
反觀南京,這個“一般失信行爲”會影響到哪些領域?會不會影響到征信、貸款、買房?
南京交管部門給出的答複卻十分矛盾:交通違法而造成的信用記錄,不同于銀行對于個人建立的金融信用,即征信。個人信用與征信有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重合,但兩者不能畫等號。
這到底是影響還是不影響呢?也沒個准話。
況且,一年365天,卻只給5次機會。
“440秒的紅燈,可能是全北京最長的紅燈。”/圖:早安江蘇
同濟大學早在2012年的時候就做過一個調查,稱中國人的紅燈忍耐時間高達70秒,比德國人的60秒和英國人的45秒長得多。
而主幹道大多數路口,紅燈時長居然高達100秒,甚至150秒的都有,而綠燈相對應時長通常卻只有30秒左右,這就大大降低了行人的耐性,助長了“中國式過馬路”的行爲。
就一個30秒的綠燈而言,稍微走慢一點,尤其是腿腳不便的老人,都無法按時通過。那麽按南京的制度,這種超時通過的情況要不要記爲“失信”呢?
著名律師遲夙生/圖:河北青年報
著名律師遲夙生在接受本刊采訪時,也提到了老人過馬路這個問題,另外她還說:
“刑罰的目的是教育,不是爲了把人們都定成罪犯。即便對于機動車而言,闖紅燈的情況也已經有駕駛證扣分、罰款這些手段,扣分多了直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了,這些行政處罰足矣。”
她認爲:“進入失信檔案的後果有時比判處了刑罰還嚴厲。對于行人闖紅燈都要用失信懲戒,就更加不合理。需要慢慢教育,車輛還是要最大限度地照顧行人。《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秉承了這樣的理念制定的。”
跨欄,比闖紅燈更“硬核”的“中國式過馬路”行爲/圖:人民網
除了超長紅燈間隔,超遠路口間距、加上低密度的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也是造成闖紅燈現象頻發的重要原因。
6年前我在珠海的時候,全市區只有2個過街天橋,而且間距有六七百米。如果不“跨欄”,從這頭到那頭,行人需要至少10分鍾才能通過。
這種情況下,如果是不加以區分,無差別利用AI人臉識別來執法算“失信”,真的是太機械了,甚至稱之爲懶政都不爲過。
老百姓們爲什麽要用自己的信用,爲不合理的交通規劃買單呢?
當然了,我不是爲“中國式過馬路”找客觀原因。罰是得罰,尤其是過街天橋就在眼前,你還跨欄。就差幾秒就綠燈了,你還闖紅燈。這些當然該罰。
尤其是一窩蜂地“中國式過馬路”,“法不責衆”或者“生命大過天”的心理會促使這種行爲變得理直氣壯:
“大家一起過,車不敢撞過來!”“我抱著孩子,哪個車也不敢撞我”“兒子別怕快跑,媽給你瞅著車”
“入鄉隨俗”,國際友人也學會了“中國式過馬路”/圖:人民網
這種時候如果不罰,那麽不僅不利于構建文明城市,還會引發交通事故。關鍵在于,罪罰相當,對症下藥。
深圳之前給闖紅燈者“戴綠帽執勤”,就不失爲一種有創新的懲罰方式。
而在菲律賓,你可以選擇當衆唱國歌來抵消懲罰。
在新加坡,闖紅燈者可被判3個月監禁!這還是在沒有引發交通事故的前提下。
但用失信來懲戒,真的是離題萬裏,南轅北轍。
從“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到“處處失信”
其實“失信懲戒”制度本意是好的,如果這項制度早20年實行,蘇丹紅、三聚氰胺、塑化劑、瘦肉精……這些化學名詞也不會影響我們這麽深重。
在位于石家莊市和平西路與友誼大街交彙處的原三鹿集團總部大院內,這八個原本被漆成紅色的大字連接著生産車間與銷售樓,如今已經斑駁/圖:財聯社
“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在聯合懲戒疾風驟雨般的攻勢下,衆多失信主體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爲,進行信用修複後退出黑名單。
限制乘坐火車民用航空器特定嚴重失信黑名單中,已有92人通過主動補足相關票款、履行法律義務等途徑移出黑名單。
失信者,確實也應該寸步難行。但現在的問題在于,“失信”的概念擴大到濫用的程度,很多無關概念也被和“失信”強行關聯起來。
如果最高法再不對“失信行爲”進行司法解釋,框定界限範圍,恐怕全國到處就都是“失信者”了。
今年6月,浙江杭州還規定垃圾未分類投放將被處罰,或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其實浙江罰款的力度已經很大了,“未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的,可以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現在在罰款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失信懲戒,這難道不是“輕罪重罰”嗎?
“輕罪重罰”,確實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違規行爲。但“罪罰相當”不才更應該是立法的基本原則嗎?
另外,這裏的個人信用檔案又是涉及哪些方面?和貸款、買房、入戶挂鈎嗎?如果挂鈎,是不是有點過分?如果不挂鈎,那這樣的懲戒意義又在哪裏呢?
況且,對于垃圾分類這一個新生的制度,人們接受尚需時日,也需要磨合期和適應期。如果驟然實施信用懲戒,只恐怕會過猶不及,引起不滿了。
真心希望杭州在分類政策落實時,能關注一下輿情,也能夠人性化一些,不要像上海搞出“996不配扔垃圾”這樣的笑話。
不講文明也要計入“失信”,這還不是最誇張的。
今年4月,浙江人社部門一位負責人參加了一個企業座談會。會上,幾名企業代表針對員工流動頻繁的問題“大倒苦水”。
對此,該負責人表示,將就員工離職實施制約措施,推進人社信用體系建設。他說:“個人老是頻繁地辭職和就業的話,那肯定他的信用成問題了。”
什麽叫頻繁辭職?多頻繁算數?難道就業不是勞動者和企業互相選擇的過程嗎?爲什麽頻繁辭職就算失信,那麽企業裁員算不算對員工失信呢?
個人信用的使用必須謹慎/圖蟲創意
征信報告的確是一個好東西,據說現在丈母娘招女婿都要看征信報告了。但是,不能把所有問題的解決,都跟信用評價挂起鈎來。企業招不到人,更要反思自己吸納人才的能力問題才是。
有的濫用不僅影響“失信主體”,更殃及旁人。
2018年,浙江溫州饒先生的兒子高考發揮出色,考上北京某知名大學。學校卻來電稱:饒先生存在失信行爲,請立即處理,否則不予錄取。
原因是饒先生欠銀行20萬貸款不還已兩年多,此前他被強制執行但未正視。得知情形他立馬還清。
父母失信,子女受限?這是連坐嗎?
但仔細翻閱法條,涉及“連坐”只有這一條——根據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幹規定》,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高收費私立學校,這個北京某知名大學是高收費私立學校嗎?如果是,那這個學校做出這樣的約束是合法的。但如果不是,這就是違法!是權力的任性擴張,是權力在透支社會信用。
不管是什麽性質的高校,應堅持以考察考生本人的學習成績和品行爲主,杜絕任何形式的“出身論”。子女不應該爲父母的“黑曆史”背鍋。
濫用失信,讓信用貶值
7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開征求意見,擬將網店刷好評、刪差評造成嚴重後果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微博大V張洲評論稱:
“失信名單的濫用,勢必催生一份plus版失信名單,那個再用濫了就再來個Pro版的,再來就超級版,旗艦版,尊皇版失信名單。刷好評難道不應由淘寶關店嗎?闖紅燈難道不應由交警處罰嗎?咋就失信名單了呢?”
不過吧,我倒是覺得,刷信譽這種行爲本來就是失信行爲。尤其對于食品藥品保健品領域而言,權健、華林事件就是前車之鑒!
更何況,刷信譽兼職領域詐騙行爲極多,有很多大學生被騙錢的例子。只是需要根據程度來解決,不能不分嚴重與否,一刀切進行處理。
看來今後,對于刷信譽,無論你是真刷還是假騙,都是失信行爲/圖:新浪微博
而在今年4月,北京市交通委將逃票、霸座、列車上進食、大聲播放視頻音樂也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
這裏面就有概念泛化的問題了!逃票即失信,這個即便在歐美國家也是征信數據來源之一,無可厚非。但列車上進食,大聲播放視頻音樂只能算是不文明行爲,跟信用何幹呢?
法學家何兵教授就一針見血地指出:“不文明行爲,性質上與失信有重大區別。信用不良記錄,不能濫用。否則,社會上出現一半以上的人,信用不良。將來銀行貸款給誰?”
何兵教授的擔心並非沒有根據。2004年的韓國就真真切切面臨著這種尴尬,這一年,韓國信用不良者達到了361萬,占全體經濟活動人口2335萬人的16%。
個人信用等級與就業挂鈎,導致青年失業率增加,臨時職位增加固定職位減少;過高的信用不良者比例影響了消費景氣、實物經濟停滯;因個人就業受限、爲償還債務走向犯罪,衍生了諸多社會問題。
韓國政府終于意識到,只有經濟景氣恢複,債務人提高了償還能力,才能根本減少信用不良者。
于是韓國取消了征信記錄對于就業的限制,這一個微小的改變,不僅提高了就業率,也提高了國民還貸能力,穩定了經濟局勢。
韓國的前車之鑒表明,失信懲戒是要遵循嚴格界限來制定的,並非越嚴越好。
當然,在標准從嚴的基礎上,執行從嚴才有意義。
新加坡的“窮籍”制度就值得借鑒。所謂“窮籍”是那些負債後無力償還債務的破産者,或者故意欠錢不還的失信者,經由法律審判之後會進入“窮籍”。
新加坡女影星鄭秀珍,2000年被前男友騙走8000萬。後又想炒股回本,結果大虧還欠下30萬新幣無力償還,被法庭判入窮籍,她是新加坡第一個被判窮籍的女藝人/圖:新浪娛樂
入了“窮籍”的人也允許帶薪工作,只是衣食住行受到一定限制。
在生活上,入了“窮籍”的人不能有任何豪華享受,包括不得乘坐小轎車,不許出國觀光或探親,不能大吃大喝和購置高檔物品等。否則遭到檢舉,將被視爲欺詐。
這些人所有的銀行賬戶都會被關閉,法院會爲其開設一個獨立的儲蓄賬戶,這個賬戶是用來儲存入了“窮籍”的人的薪水。薪水一半要先償還債務,直至全部還清才能從“窮籍”移除。
而日本的老賴們就更慘了,要知道在日本,黑社會可是合法的。
東野圭吾《祈禱落幕時》中的淺居博美,就是因爲父親欠債被黑社會追討,被迫亡命天涯,隱姓埋名/圖:電影劇照
隨著個人征信系統的完善,失信者付出的代價越來越高。也正因爲此,對失信的界定,在標准和程序上,必須足夠嚴格、規範,才能體現公平,並讓社會真正信服、敬畏。
況且交通,人社,環境,教育,銀行,政出多門,難以統一。即便是聯合懲戒,也多用行政手段代替立法,而且缺乏實用便民的申訴和救濟機制,這樣不僅難以保障公平,也容易讓人困惑。
“失信懲戒權”也必須關進權力的籠子,由人大立法、監督執行,不能成爲懲罰民衆的工具。否則當征信濫用到“全民老賴”,那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參考資料:南京: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年闖紅燈5次記入個人信用檔案,澎湃新聞,2019同濟大學李克平、倪穎調查稱:中國行人等紅燈“最大忍受等待時間”爲70秒,新華社,20122018年失信黑名單年度分析報告發布,信用中國,2019論我國失信行爲的法律規制[J],遼甯師範大學,2013杭州:垃圾未分類投放被處罰,或將記入個人、單位信用檔案,澎湃新聞,2019父母失信,子女不能上大學?別被正義的快感沖昏頭腦,中青評論,2018“個人頻繁跳槽,信用將成問題?”,潇湘晨報,2019國外如何應對失信,中國信息報,2006
✎作者 | 土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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