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立法院」有點熱鬧,繼13日國民黨和民進黨兩名「立委」對打之後,14日,台灣”立法院”的「功夫片」升級為「群毆」。
兩黨「立委」摔椅子、扔水球、撒假鈔、扯衣領,”立法院”儼然成了格鬥場。在一場鬧劇之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憑人數優勢強行表決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第一期預算案。對此,國民黨籍「立委」稱將杯葛到底,威脅未來「立法院」將永無寧日。
可以說,台灣”立法院”里的打架鬥毆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無非是為了癱瘓議事。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台灣在1995年曾因”立法院”鬥毆(因證明「政治人物拳打腳踢比向其他國家發動戰爭能獲得更多利益」)而得下「搞笑諾貝爾和平獎」【注】,可以說台灣「立法院」已經經過國際認證,戰鬥力槓槓的。
「立法院」打架的開始
“議會暴力”,其實並不是一個陌生的現象。台灣的”議會暴力”通常稱為「立委」鬥毆、「立委」群毆、「立院」全武行,”立法委員”們集體打架。而這段歷史一般以1988年當時的民進黨人朱高正跳上主席台毆打”立法院長”劉闊才為始,正式拉開了台灣「議會」暴力的序幕。
增額「立委」時代,國民黨的資深老「立委」還占據「國會」絕對多數,會議成為橡皮圖章,國民黨可以憑藉規則通過各種法案,而人數吃虧的民進黨「立委」為了扭轉劣勢,開始使用了「議會」暴力。
從這之後,「立院全武行」似乎就成為了台灣「國會」殿堂永不下檔的重要戲碼。
倘若我們打開台灣”立法院”的打架歷史就可以知道,前幾天的推擠打水球只能算是小兒科,在那不打不成會的年代,揮拳動手、單挑、打群架、男打女、女打女、女打男、動手加大鎖,用椅子打,用計時器砸,經典畫面、鐵血戰役一幕接一幕,打到島內有口碑,國際有名聲。
“立法院”里的暴力事件與轉變
90年代,台灣「立法院」打架事件不僅暴力,而且引發的衝突也很大。
1993年5月5日,國民黨「立委」林明義又被民進黨蘇煥智”問候娘”,一氣之下就拿著黑金剛朝蘇頭上直接砸下去;另一頭的「國防委員會」,陳水扁一句養榮民等於”養豬”,立即引來眷村二代的韓國瑜翻桌,在阿扁質詢完準備回座時,冷不防地就朝阿扁揮出一巴掌,這一巴掌讓阿扁送醫住了三天。
1993年6月23日,”立法院”預算、國防、內政、經濟「委員」聯席會表決民進黨「立委」翁金珠等人所提「核四預算再凍結案」時(沒錯,核四就是鬧了這麼多年),抗爭民眾衝進會場與國民黨「立委」互毆,朝野「立委」也因為搶奪選票大打出手,民進黨「立委」黃昭輝更在拉扯衝突中倒地,頭部猛烈撞擊發言台基座金屬尖角,當場頭破血流,緊急送醫。
1993年6月23日,”立法院”表決民進黨「立委」翁金珠等人所提「核四預算再凍結案」時,爆發流血衝突
事隔兩天,反核、擁核民眾進一步在”立法院”外,上演一場前所未見的群眾鬥毆流血衝突。反核民眾用預藏木棍、石塊、旗杆攻擊警方,支持國民黨「立委」和聲援民進黨「立委」的人馬更在”立法院”外械鬥開戰,棍棒、玻璃、石塊、鮮血齊飛。這場反核浴血經典戰役,預示接下來的核四預算,在「立法院」是戰火永不止,爭議永難平息。
1999年6月15日,台灣「立法院」一整天議事氣氛火爆,從下午到晚間,暴力打人事件頻傳,晚間甚至演出集體暴力場面。無黨籍「立委」羅福助因為不滿民進黨阻擾議事,與民進黨「立委」衝突扭打,一時間羅福助兒子等數人都加入戰局,現場打成一團,朝野「立委」多人挂彩。這場暴力打人過程達10餘分鐘。
1999年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著名節目《60分鐘》播放了台灣”立法院”、國民大會以及台北市「議會」「動手不動口」的種種火爆與流血場面。播報記者在搖頭之餘,以「最粗暴的國會」來形容台灣的「議會」。
「打得用力一點,我的民調才會高」
進入21世紀後,「議會」與民眾都溫和了許多,暴力流血事件雖時而發生,但是也相對輕微了許多。時代不同了,過去老「立委」在「立院」當道,不成比例的「國會」結構早也有了改變,透過民主程序,反對黨在「國會」也擁有較高比例的席次,然而「議會」打架還是打個不停。「議會」的暴力問政也逐漸變味,多了更多的為了作秀而秀的形式在裡面。
反對黨們為了反對而反對,拚命阻止執政黨的法案通過,進行「議會」杯葛,甚至為了搏出位上演各種無厘頭的行為表演。有一些「立委」還會穿著有自己名字的衣服,方便記者媒體拍攝。
由於信息不對稱的因素,「立委」們平時問案、審議的情形並不能直接為公眾所知,「立法院」所出的公文、簡報通常也會讓人覺得枯燥繁瑣看不下去。所以,對於普通民眾而言,了解「立委」們的表現就主要靠媒體了。
在攝像機面前,「立委」如果使出渾身解數,不管是投擲物品、近身扭打還是大聲吼叫等等,都可以讓選民看到自己在為所支持或反對的法案而努力。尤其對於「立法院」席次占少數的政黨或陣營(比如民進黨、台聯黨所組成的綠營)來說,如果直接投票則一定會失敗,所以通常會用霸占主席台、損壞話筒、通過發言拖延時間、扭打等方式來阻礙法案表決程序的正常進行,時常迫使會議進程暫停甚至中止,以阻止法案順利通過,企圖藉此讓自己的支持者感受到他們的努力與敬業。而媒體出於收視率的考慮,面對重大議案以及「立委」衝突的場面,自然也不會錯過。
國民黨「立委」江連福說,「在我背後,很多民進黨的『委員』竟然講打用力一點,打用力一點,打嚴重一點,我的民調才會高。」
民進黨「立委」蔡啟芳坦言,「那是我講的啊!那個黨員票如果投得差一點的,要趕快衝前面,打死也沒關係,民調自然就提升了。」
而在本次的前瞻計劃第一期預算案中,我們看到國民黨「立委」徐淑華大力掌摑了民進黨的「立委」邱議瑩,那個畫面經過媒體放大,順利占據各大新聞媒體頭條。藍營國民黨一掃往日低落的頹敗氣息,在節目中都自信滿滿。民間也封許淑華為”神力女超人”(神奇女俠的台式翻譯名稱)。
為什麼”立法院”打架沒事
為了讓「議員」們能夠具有監督政府的作用,避免讓「議會」被少數人所控制,同時為了避免「執政者」利用司法來剷除異己,台灣的制度設計了「議員」們具有言論免責權與刑事豁免權。
言論免責權就是他所有的發言都不能被作為起訴的證據,讓「議員」達到監督政府的作用。有點像以前言官的作用。
刑事豁免權則是只要「議員」在任內,所有的刑事案件不能在「議員」身上執行,除非”立法院”同意或是要由最高法院宣布褫奪公權,否則「立委」的刑事案件一般來說都會等到卸任,法院才會開始處理。
因此在”立法院”里,「議員」在議事過程所引發之打鬥行為或肢體衝突,若未達社會觀念上的傷害意圖或暴力行為,都會被視為行使職權過程一整體相關的行為,而屬免責範圍。
然而,若是執行的人的法制/民主素養不夠,執行的意志不堅定,再好的制度設計都會變了樣:很多「立委」們以一種「為民請命」、「為黨請命」的政治姿態,在對敵對黨派進行反對,從而引發”立法院”里的暴力行為。為了占據道德的制高點,他們通常會高喊over my dead body來表現一種大公無私,一切為了台灣人民利益的形象,實際是為了所在黨和自身的選票。比如,最近的前瞻計劃第一期預算案中國民黨的表現。而這句話,以前是民進黨在用的。
「議會」暴力暴露的是制度執行的問題
動機的正當性不能掩蓋行為的不正當,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即台灣制度設計的動機是十分正向與具有積極意義的,但是不代表在具體的執行上,它就是正確的。俗話說:不看廣*告看療效嘛。
台灣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梁文韜將台灣現在的「議會」暴力現象稱之為”集權式完全執政”。當今的民進黨不僅獲得了台灣地區領導人的職位,同時在「國會」上也是超過了一半以上的席位,這意味著民進黨可以強勢通過他們想要通過的法案。而占據少數的反對黨國民黨就需要用這種方式來進行激烈對抗。
而這,正是在重蹈2008年馬英九執政時,同樣的「國會」過半,民進黨通過這種方式來對抗的覆轍。畢竟1988年台灣的”議會暴力”正是因此而開始的。這種由上而下的集權式完全執政,最後也讓國民黨丟了政權,現在的民進黨開始在重蹈以前國民黨覆轍,認為有了「國會」多數一切可以為所欲為。
丟水球、撒麵粉,「立委」們打得不亦樂乎
因此,藍綠只是在不斷重複輪迴而已,國民黨有服貿「半分忠」的問題,民進黨同樣也有前瞻初審「一分瑩」的事情,太陽底下從來就沒有什麼新鮮事。
國外也發生過許許多多的議會暴力事件,然而作為發達老牌資本主義國家的英美等國,已經提供了不少值得借鑑的杜絕議會暴力的措施並認真執行。因而這些年來,基本很少聽到英美等國家發生議會暴力事件。
英國議會早期也打架,因為怕有人激動起來把椅子拿起來砸,所以是一整排釘死在地板上。
法國議員如果妨礙他人表達意見或者投票、對於其他議員進行攻擊的話,會被懲罰,並將被扣除3個月的議員津貼。
美國議會上,國會議員如果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走上議長席,將會被拘禁。美國還設立了「糾儀長」制度,增設專職人員負責維持立院議場秩序,導正國會暴力亂象。
台灣的「議會」同樣也有設計防止議會暴力無法控制的措施:主席可以動用警察權來維持秩序。然而歷任「立法院」院長幾乎都從未使用,「立法院」院長不敢用警察權,導致「立院」亂成這樣,等於設計的「約束」措施不使用,反而放任惡化」議會」。
台灣民主政治中政黨之間主要表現為對抗而不是合作,所以只屬於形式化的民主而非獲得了民主的內核。民主被簡化成了投票與多數決,在「議會」中的表現就是多數黨施行”多數暴力”。處於弱勢的黨派為了阻止多數投票而採用了「議會」暴力,變成了「少數暴力」,而且是在三十年來不斷重演、輪迴。而透過討論辯論,互相監督與論證,從而使決策既符合大多數利益又尊重少數意見,獲得實質民主利益的方式,似乎變得愈發遙遠。可以說,以當前國民兩黨的作為而言,只會使台灣失去民主深化的契機。
這就是為什麼再良好的制度設計,執行的人的法制/民主素養不夠,執行的意志不堅定,再完美都會變了樣。因此,歡呼「某些立委」打得好,只不過是在慫恿其他的繼續好好「給我上」,進入「打架加民調」的條件反射而已。與其這樣,還不如把民眾監督的精力花在監督「議會」使用警察權等制度設計機制維持秩序,讓「議員」遵守「議員行為條例」,讓兩黨杜絕多數與少數暴力,邁向成熟的實質而非形式民主。
不然的話,我們只會年復一年地看到台灣「議會」上演全武行,而民生經濟卻停滯甚至倒退。我們不得不承認國學大師辜鴻銘高瞻遠矚的超人智慧。早在一百多年前,辜鴻銘就警示國人:西方的「民主」democracy不好好執行,就會變成demon(魔鬼)+crazy(瘋狂)。一字之差,卻道盡現實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