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新加坡制定了《濫用毒品法令》,對吸毒、販毒等行爲規定了嚴厲的刑罰。根據該法令,在新加坡販賣、制造、出入境15克以上海洛因、30克以上嗎啡和可卡因、500克以上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1200克以上鴉片者若被定罪,將被判處絞刑。
我國法律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才有可能判處死刑,相比之下,新加坡法律更爲嚴厲。
不管你來自哪裏,哪怕你只是過境,只要從身上搜出毒品,你就慘了。因爲這個國家還保留著古老的刑法,攜帶數量未達到死刑標准則鞭刑,達到死刑標准則絞刑。
死刑所用的絞架
如果攜帶的毒品沒有達到死刑標准,例如鴉片800—1200克、海洛因10—15克、大麻330—500克、嗎啡和可卡因20—30克、大麻脂130—200克,這在新加坡將被判定爲非法交易毒品,同樣也要面臨非常嚴厲的懲罰,判處20至30年監禁和15次鞭刑。
在新加坡的吸毒人員應該是世界上最悲催的一群人,如果是第一次被抓,會被送去戒毒。出來之後,這些戒毒人員要定期報到,並接受尿檢。如果出現複吸,會被再次送到戒毒所,除了監禁,還會判處鞭刑。吸毒第二次被抓,會判處5年至13年的監禁及3至12下的鞭刑。第三次吸毒被抓,則判處最低5年監禁和3下鞭刑,最高7年監禁和6下鞭刑。第三次之後,又升級爲最低7年監禁和6下鞭刑,最高13年監禁和12下鞭刑。
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可不是做樣子,而是一種殘酷的刑法。鞭長一點二米,是用當地熱帶叢林中藤條綁成,藤條上還帶有原始的鈎刺。執鞭刑者都是經過精心挑選又受過專門訓練的彪形大漢,執刑前,先將受刑者綁在一個特制的木梯上,讓他趴在上面動彈不得。
在新加坡法律中,鞭刑不僅僅是針對涉毒犯罪上,一共有30多種不同的罪行都適用,這其中包括:劫持人質/綁架、暴力搶劫、團夥搶劫,並導致受害者喪命、非法吸食毒品、破壞公物(包括塗鴉)、騷亂、性侵犯、非法擁有武器(包括長刀、匕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