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早報訊)尼日利亞男子在家鄉生意失敗,爲賺錢答應朋友幫忙帶行李箱與現金來新加坡,結果一抵境被搜出箱子藏有毒品,受審後被判死刑。男子今早上訴喊冤,稱對毒品毫不知情,獲得三司推翻運毒罪名,男子逃過鬼門關,可在今天獲得釋放。
被告堅持,他全程並不知道行李箱裏藏有毒品,直至在機場入境處被攔下和搜身後才得知真相。(示意圖)
現年36歲的被告艾迪裏(Adili Chibuike Ejike)面對一項抵觸濫用毒品法令的控狀,指他在2011年11月13日運送不少于1961克的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俗稱冰毒)入境新加坡。經審訊後,被告被判罪成和死刑。
但三司認爲,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知道行李箱的內容。即使被告事先詢問交行李箱給他的人,對方也不可能告訴他實情。而且,毒品是藏在行李箱的內襯,即使被告打開行李箱查看,他也不可能發現毒品。既然不知道箱子藏有毒品,被告的運毒罪名也就不成立。逃過鬼門關的被告可在今天獲得釋放。
新加坡涉毒法律
新加坡號稱對毒品“零容忍”,所以在對待毒品犯罪是一個采取嚴刑峻法的國家。與我國一樣,新加坡在毒品犯罪中最高是死刑,但采取的方式卻很古老-絞刑,讓人在臨死之前還要遭受巨大痛苦。
上世紀60年代的時候,新加坡受西方國家的吸毒人員影響,導致國內吸毒人數不斷上升。于是新加坡政府在1971年成立中央肅毒局,專門應對禁毒的問題,並在各個警局設立肅毒單位,肅毒單位的主要工作有兩個,第一收集疑似吸毒者的尿液用于檢驗,第二監視毒販的行蹤。
1973年,新加坡制定了《濫用毒品法令》,對吸毒、販毒等行爲規定了嚴厲的刑罰。根據該法令,在新加坡販賣、制造、出入境15克以上海洛因、30克以上嗎啡和可卡因、500克以上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1200克以上鴉片者若被定罪,將被判處絞刑。
中國法律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才有可能判處死刑,相比之下,新加坡法律更勝一籌。
如果攜帶的毒品沒有達到死刑標准,例如鴉片800—1200克、海洛因10—15克、大麻330—500克、嗎啡和可卡因20—30克、大麻脂130—200克,這在新加坡將被判定爲非法交易毒品,同樣也要面臨非常嚴厲的懲罰,判處20至30年監禁和15次鞭刑。
根據經濟學人的一篇報道,世界上有32個國家法律規定可以對毒品犯罪者處以死刑。然而只有6個國家事實上對毒品犯罪者執行死刑。這六個國家分別是中國,伊朗,沙特阿拉伯,越南,馬來西亞,和新加坡。
圖爲新加坡入境卡
新加坡入境卡明確聲明“根據新加坡法律販毒將被處以死刑”。根據維基百科,2012年至今,新加坡共對11人處以死刑,其中9人是因毒品相關的罪行被處以死刑。盡管國際社會對死刑多有爭議,一項由海峽時報于2005年進行的統計表明95%的新加坡人支持國家保留死刑。
新加坡網友留言:
Chee Seng:爲什麽以前新加坡會這麽安全,就是因爲它執法很嚴,但是這幾年真的是一塌糊塗!近來的法官判決真的一個比一個成功?……這樣下去新加坡還有未來嗎……?
Yew Wai Khong:險過剃頭?,可能真是鄉巴佬一個什麽都不會被人利用,也可能是老千集團裏狡滑之極的扮豬吃老虎?
Aki Chan QJ:司法漏洞。即使你不知道,但你確實運送毒品事實成立,即使不判死刑最少也要十年以上,怎麼可能當庭釋放。如果以後有人效仿?
Toh Robert:可悲啊!用屁股想都知道自己帶來的旅行箱不知道裏面是什麽? 司法越耒越沒有判斷力!該死的不死,不該死卻死。一樣吃錢吃百萬或吃幾百塊刑法也是一樣?
Karen Lee:昔日凡是拐帶毒品來我們新加坡,被抓一定是判死刑,今日新加坡政府是開始吃齋拜佛了,有佛心啦!現在外國人販毒罪犯還可以無罪釋放,甚至還可以延遲上絞刑都可以,看來我們的政府真的開始有佛心啊!?兒米豆腐……!
來源:聯合早報,新明日報,facebook,毒言毒語,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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