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住房公積金作爲群衆購買自住住房的強力後盾,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的三十年中,對提高個人購房能力、促進房地産市場發展、穩定房地産供給都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2022年以來各地更是充分挖掘公積金的福利保障功能,在穩樓市的進程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同時,中央也多次提及住房公積金,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住房公積金,更難得國務院常務會議把住房公積金作爲“穩住經濟大盤”的五個國策之一。4月25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複的意見》就提出,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支持提取公積金用于租賃住房;5月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發布《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確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8月16日,衛健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涉及公積金提取租房、公積金額度提高以支持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落實差異化的購房政策等。
本報告將對我國住房公積金在支持住房消費上的使用情況、及重點城市的使用差異、穩樓市支持程度的差異及其原因展開分析,並對今後公積金發展趨勢進行展望和預測。
一.公積金政策演變
1.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誕生的背景
——1949-1978年住房問題嚴重
由政府建造, 建設資金來源于財政基金。是職工的福利品、近乎免費居住,維護成本緊缺。這種計劃投融資方式連住房的簡單再生産都無法維持, 同時也扭曲了城鎮住房的供需機制。
——1978年房改仍舊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2.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演變過程
時任上海市長朱镕基主持下的 1991年上海房改方案, 抓住了如何爲職工住房投資與消費資金提供一個穩定、長期和廉價的來源這一改革的核心難題, 借鑒新加坡的經驗推出了住房公積金制度, 並及時爲中央政府所采納, 成爲全國性政策並延續至今。
3.繼續發展階段的主要政策
二.公積金用途呈現多樣化
1.住房消費類提取占比達8成以上,償還房貸占半壁江山
全年公積金提取額上升,住房消費類提取占比近年來攀升。住房消費中償還房貸本息占到半壁江山,呈現持續上揚、租房提取占比也出現上升;租房用途也從2017年僅3%增長至6%。公積金提取結構逐步優化、支持老百姓解決和改善住房問題的優勢更是不斷增強。
2.在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上發力
2021 年末,累計爲公租房(廉租房)建設提供補充資金 5533.09 億元,占當年分配增值收益的 66.08%,呈現逐年上揚態勢。
從公共財政支出上看,2021年公積金在住房保障上的支持力度達2813億元,十年來呈現連續上揚,充分發揮了公積金的互助和保障功能。
《“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明確,要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租購並舉保障繳存人基本住房需求。保障性租賃住房是“十四五”住房建設的重點,未來公積金提取用于租房的比例有望繼續提高。
3.各地住房消費類提取用途的結構性差異
——共性特征
一線城市由于房屋租賃需求更高,提取公積金租房的比例更大。
新一線房價友好,異地貸款發放量大,既能承接來自一線城市就業者的購房需求,償還貸款比重較高。
——個性特征
較晚實施公積金政策,居民公積金儲蓄不足,疊加高房價,公積金貸款杯水車薪,而新市民衆多,租賃需求巨大,租房提取模式非常寬松。代表城市:深圳
央企、政府機關衆多,國管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但貸款時效較低,導致很多人放棄組合貸。代表城市:北京
組合貸業務開展較晚,合作銀行少,樓盤房源有限制,導致房貸比重不高。代表城市:昆明
三.公積金在穩定樓市上的支持作用
1.公積金繳存職工、金額每年持續增長,資金池相對穩定
十年來,全國住房公積金每年實繳職工、繳存金額都呈現正增長。
住房公積金業務是一項准金融服務,也被認爲是最大的政策金融資源之一。
公積金具有強制性繳納、互助功能,資金池相對穩定。
2.公積金貸款利率長期穩定,爲購房者節省利息10-20萬/筆
2015年8月以來住房公積金房貸利率(5年期以上)持續保持在3.25%,在基准利率一降再降的情況下,依舊保持較大利差。
利用公積金貸款能給購房者節省實打實的利息,2021年普遍在10-20萬/筆。
3.公積金支持在穩樓市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截止8月31日,今年各地共發布穩樓市政策頻次近528次, 其中5月成爲各地集中發布穩樓市政策的高峰期。
從需求端的松綁政策來看,涉及公積金支持類、放松限購、限貸、限售、限價、商業銀行信貸、購房補貼等,其中有71%的省市都推出了相應的公積金相關支持政策,在各類支持政策中占比最高。
4.公積金穩樓市政策舉措繁多,三四線城市利用公積金支持占主導
公積金穩樓市政策從最傳統的降首付、降低二套貸款的利率、提高額度等,到放松異地貸款的限制,開展組合貸業務等,再到“一人買房全家來幫”的家庭互助政策,及公積金同城化的推開,充分說明了住房公積金在穩樓市中可推行、可創新的內容相當多。
從實施的城市看,三四線城市占到75%的份額,充分說明這些城市原先公積金利用率較低,受制于多種因素影響,不能充分發揮公積金的互助福利功能。
四.公積金支持的“因城施策”
1.各地公積金供需不平衡——從個貸率看公積金流動性
衡量公積金流動性風險的主要指標是“個人住房貸款率”,又稱“個貸率”,即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與繳存余額之比。
長三角區域城市個貸率普遍較高。
昆明、濟南等城市公積金得不到有效利用。
2.各地公積金供需不平衡——實繳職工數量差別巨大
與經濟發展狀況和人口淨流入相關,一線城市實繳人數居前,而偏北方和南方的城市實繳人數落後。
當年淨增實繳人數占比普遍占到當年實繳人數的5-10%,超過10%的城市存在啓動組合貸業務,或是房價友好能有效吸引異地貸款購房的因素。
從繳納公積金在當地的覆蓋率來看,重點22城平均值爲50%,其中上海最高,達89%;且普及度較高(≥70%)的城市,個貸率都處于85%以上。重慶由于大量從業人口分布在農村地區,公積金覆蓋率墊底。
3.異地貸款知易行難,各地差異較大
2015年,住建部、財政部和央行聯合發布《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正式開始在各地推行。但2016年以來全國公積金用于異地貸款的份額雖有上揚,但幅度甚微。
各地差異較大:一線城市異地貸款率極低,熱點二線城市相對較高。
4.異地貸款最大的障礙是地方利益壁壘
公積金異地貸款由住建部公積金監管司于2014年推出,是指職工到異地購房(繳存地以外)向異地中心申請和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方式。但在異地貸款方面,國家並沒有細則出台,所以各地仍然面對異地貸款的落實難題。
5.對策1:提高繳存覆蓋率、促進低個貸率城市的流動性
由于部分城市使用率偏低相比,公積金繳存差異及其衍生出的“隱性福利”“劫貧濟富”等公平性問題引發了爭議。因此要更好地發揮其連接行業和政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的作用,需要從擴大公積金的繳存覆蓋率、促進低個貸率城市的流動性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