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5月底,我國政府估計已經爲新隆高鐵項目投入超過2億5000萬元,到了年底,預計還將另外投入5200多萬元。我國已向馬來西亞發出外交照會,要求澄清對新隆高鐵項目的立場,但馬國至今還沒回複。
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在國會回複議員詢問時說,在6月1日,我國要求馬來西亞澄清關于新隆高鐵項目的立場。但對方至今沒有回應,我國只好繼續履行有關雙邊協議下的義務,並承擔相關費用。許文遠說,我國上個月投入600多萬元,這個月的開支也將超過600萬元。
許文遠表示:“這些費用會隨著時間推移快速增加。據估計,今年8到12月我國需要承擔至少額外4000萬元的開銷,包括人力、營運以及與合同相關的開銷。”
許文遠說,2016年,新馬簽署新隆高鐵雙邊協議後,我國已開展計劃,包括征用土地、成立基礎設施公司,以便進行高鐵建造工程。同時,也爲在新加坡的部分,進行五份合同招標,並已開始聯系可能競標剩余主要合同的業者。初步估計,截至5月底,我國已在項目上,投入至少2億5000萬元。
“這是已經花費的實際費用,是我們納稅人的錢。即使高鐵項目不能繼續進行,我們雖能從部分支出中取回些錢。”
許文遠說,假設馬來西亞決定終止新隆高鐵計劃,我們將會根據雙邊協議和國際法,要求馬國給予賠償。由于賠償數額會隨著開支增加而上漲,他也籲請馬國盡快就立場做出澄清。部長說,雙邊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不管是否換政府,簽署國都必須履行義務。
至于銜接兀蘭和新山的新柔地鐵項目是否會繼續進行,許文遠說,我國也還沒有從馬來西亞獲得任何正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