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通部5月31日發布文告指出,已收到馬來西亞就“新隆高鐵”項目作出修改,並將雙邊協議執行期限延長7個月至12月31日的正式通知。新家坡秉持雙邊合作精神,已同意馬來西亞的要求,並期待能夠盡快收到馬來西亞的正式方案,以便雙方能夠展開討論。
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在2016年12月份簽署“新隆高鐵”雙邊協定,擬建設全長350公裏,新加坡直通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的高鐵線路。此計劃原定2018年動工、2026年底投入運行,但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以減少國家債務爲由,要求取消“新隆高鐵”計劃,後又改變想法要求展延工程。
新馬兩國經過幾輪談判,于在2018年9月份簽署協定,同意把“新隆高鐵”工程延期約兩年。爲此,馬來西亞向新加坡賠償了1500萬新元延期費用。雙方當時約定,雖然兩國均同意延遲“新隆高鐵”項目開工日期,但開工日期最晚不能晚于2020年5月31日,也就是希望在馬來西亞聯盟政府執政兩年之後實施。否則,新加坡就視馬來西亞爲毀約,還必須再向新加坡賠償6600萬新元。
“新隆高鐵”項目建成後,對進一步加強和方便兩國人員往來、提升經濟合作水平、促進沿線地區經濟發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高鐵將把馬來西亞首都與新加坡之間的旅行時間縮短至90分鍾,駕駛車輛則需要行駛4個多小時。
2020年3月份,馬來西亞穆希丁任總理的國民聯盟政府開始執政。穆希丁政府以需重新審視計劃壓縮成本、減少國家債務和優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爲由,兩次向新加坡提出“新隆高鐵”工程啓動時間延期問題並得到認可。馬來西亞預計,建成“新隆高鐵”項目,需要投入高達1100億林吉特資金。爲此,擬重新調整線路並減少停靠站以壓縮成本。新的決定將高鐵完工日期從2026年年底推遲到了2031年1月份。
來源:經濟日報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