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26歲的中國籍男子趙輝鵬(譯音),面對21項包括偷竊和欺騙的控狀。案情顯示,被告在2020年12月與女友同居,認識到女友的室友。被告向室友透露需要錢幫家裏還債,室友當時心軟,將提款卡密碼告訴被告,借錢給他。
沒想到被告在2021年6月30日,沒經同意,偷偷拿對方的提款卡盜提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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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星期三(11月2日)在庭上認罪,被判坐牢25周,9日開始服刑。
罪行被揭發,被告失業。被告計劃在回國前,到不同的洗衣店,偷零錢兌換機裏的現金,解決財務問題。2021年7月28日至9月28日間,被告到全島12家洗衣店,用螺絲起子撬開洗衣店裏的零錢兌換機,共偷走1萬零894元的現金。
男子缺錢用,三更半夜到全島12家洗衣店,用螺絲起子撬開零錢兌換機,偷走1萬零894元,被判坐牢25周。
不僅如此,被告在2021年7月20日,發現同事的寄物櫃沒上鎖。于是用手機拍下同事轉賬卡的照片,將1600元人民幣(約293元4角5分)彙入自己的微信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