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當時也應該站在一定的距離外,用繩子引導機器,但被告沒爲死者提供這個安全器材。另外,卡車的吊帶已有兩年沒經過專人評估,已明顯磨損。
三人跟著將吊帶系在吊運高空作業平台上,調整好位置後開始將吊運高空作業平台吊起,死者當時就站在吊運高空作業平台旁,用雙手來引導吊秤的方向。
被告公司的主要業務是運送重型器材和機器,被告的工作是駕駛卡車和搬運貨物。事發前,公司接到老板娘指示,到死者的公司運送器材,但他沒被告知要搬運的是吊運高空作業平台,也不知其重量。
要把七噸重的吊運高空作業平台(boom lift)吊到卡車上,卡車司機誤判機器重量,導致卡車吊帶因無法承載重量而斷裂,站在一旁的技工閃避不及頸項被割傷,當場倒地身亡。
來自Ban Keong Transport Co的卡車司機何曼光(67歲),星期二(11月29日)承認一項抵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罪狀,被判坐牢五個月。
離地0.5米時時,最高承載量只有3.2噸的吊帶突然斷裂,整台機器轟然倒下,死者的頸項遭機器上的一塊木板割傷,血流如注,倒地身亡。
Ban Keong Transport也被控抵觸同樣法令的罪狀,案件在審理中。(人名譯音)
這起致命工業意外發生在2018年10月12日早上,地點在大士景坊的工業樓。死者是受聘于另一家公司的技工畢楚雄,法庭文件沒有透露死者年齡。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雇主明知被告沒有受訓,卻還是派他負責這個差事,因此也責無旁貸。控方反駁,每個人都得爲工作場所安全負責,被告知道自己不符合安全條件,就算是雇主的安排,他也應該拒絕。
案發當天,被告、死者以及另一名技工同事在場。被告詢問技工有關吊運高空作業平台的重量時,其中一人估計其重量大約是三噸重,但該器材的實際重量是7.08噸。
調查顯示,被告2010年完成與工作有關的安全課程,但沒參與2013年起生效的新課程,不熟悉新的安全准則,其中包括須確保吊運工具可承載貨物重量、吊運貨物前必須進行風險評估、安全作業程序以及申請施工准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