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答辯人也以索償方不能爲因非法和反社會的行爲造成的傷害進行索賠的法律原則,拒絕承擔責任。
駕駛者龍俊偉的母親曾銀萍(58歲,音譯)是遺産管理人,她代表答辯時否認所有指控。
根據報道,第四名逝世的乘客陳永豪家屬也要求賠償約47萬7000元,但至今未展開法律程序。
根據之前報道,2021年2月13日(大年初二)清晨5時40分左右,一輛寶馬失控撞入丹戎巴葛路第37號店屋後起火狂燒,車內五人命喪火海。死者包括寶馬駕駛者龍俊偉(29歲),以及葉振銘(29歲)、陳永豪(28歲)、黃竑傑(29歲)和張企翔(26歲)。
其中三名逝世的乘客葉振銘、黃竑傑、張企翔的家屬日前入禀法庭,向駕駛者的遺産管理人索賠170萬元。
對此,《新明日報》詢問龍俊偉父母時,他們表示不願置評。
她指出,三人鼓勵或促使兒子龍俊偉開車載他們,當時也沒有爲自身安全做出防範措施。
根據答辯書,曾銀萍指出,逝世的乘客知道駕駛者開車前所喝下的酒量會影響安全駕駛,但依然上車,因自己的疏忽導致死亡。她也稱,三名索償死者在酒後自願參與非法賽車,因此駕駛者龍俊偉不必負起謹慎責任(duty of care)。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12月07日的《新明日報》。
根據《海峽時報》報道,起訴方指駕駛者讓汽車失控,因疏忽導致意外,得承擔意外的全部或部分責任。
丹戎巴葛路致命車禍,三名死者家屬入禀法庭索賠,駕駛者遺産管理人否認所有指控,拒絕承擔責任,指三名死者自願參與非法賽車。